王明洋:新聞發言人為何「不敢說話」?

【新唐人2012年1月19日訊】王晨:新聞發言人須參與突發事件處置。(2012年1月19日《新京報》)

新聞發言人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可以掌握第一手材料,說話自然底氣足,份量重,說服力強。問題的關鍵是,由於我們的認識,包括在制度層面,對於接受新聞採訪,從上到下,都有一套嚴格的規定,所謂「組織紀律」所謂「統一口徑」,如果口無遮攔,即使是實話實說,也是絕對不允許的。否則,便是犯了「分裂這分裂那」的原則錯誤,是「資產階級自由化」。即便現在不是文革了,但文革的「遺韻猶存」,如變相地「扣帽子」「打棍子」。而且較文革的「殺傷力」有過之而無不及。文革,一旦戴上反革命帽子,便意味著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株連九族,永世不得翻身。如今明裡不搞這套了,因為我國已經以法律的形式取消了「反革命罪」。也就是說,我們現在不搞「以階級鬥爭為綱」了,而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了,重心轉移了,國人更加看重的不再是政治帽子,而是經濟實惠。如果說,過去是「政治壓倒一切」,「捨命不捨政治」,那麼,現在則是「捨命不捨經濟」,「捨命不捨財」。當然,儘管由「突出政治」轉向「突出經濟」,但彼此並沒有完全割裂,在某種意義上講,彼此還相互聯繫、相輔相成。你比如講,為了很好地控制「新聞發言人」,在政治上要求他,必須「顧全大局」,亦即「遵守政治紀律」(至於「道德操守」,有時與政治建設格格不入),如果你膽敢搞「自由化」,我就撤你的職,降你的級。在中國已經一躍而成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年代,對一個官員的「撤職」「降級」意味著什麼?給你「政治處分」,只是表面現象,或一個幌子,實則是為了在經濟上給予你致命的打擊。由於種種原因,起碼在現當代的我國,「當官發財」,已是不爭的事實,而且幾乎是每個官員的「最高理想」。過去,可以把你打入政治的「十八層地獄」,現在,則可以把你打入「經濟的十八層地獄」。不當官了,沒有權了,不能掌握「經濟命脈」了,不能「貪污腐敗」了,不能隨心所欲找情婦了,不能做「裸官」了,這對他來講,當然絕對的「無法接受」,簡直就是「生不如死」。

總之,你聽話,我就讓你「誰發家誰光榮」,你不聽話,我就讓你「誰受窮誰狗熊」。說來說去,還是文革那一套的「翻版」。

體制不變,觀念不變,新聞發言人再多,口才再好,終究是「鸚鵡學舌」。別說新聞發言人,你看看現在的各級官員,他們在大庭廣眾之下,每天都在講些什麼?他們實在是怕呀。如果一個官員連真話都不敢說,能說這個社會環境是寬鬆和諧的嗎?

文章來源:《思敏》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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