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ht:幾千萬工人無端下崗是改革功績還是歷史罪責?

【新唐人2012年6月7日訊】從90年代至現在的下崗工人年齡己接近40-50的工人,他們老不老少不少己成為很嚴重的社會問題,這部分50年代或60年代的人很多並不熟悉網路,誰來關心或代表這些為改革作出犧牲的職工呼籲?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牽扯了四分之一人類的注意力,直接涉及一千多萬人(算上他們的配偶和子女則人數更多)的國企職工下崗,是經驗還是教訓,是創舉還是失誤,現在下結論似乎為時過早,也許不是我們這一代人所能準確回答的問題。我現在只是記錄一些現象和觀點,算是立此存照。一切留待歲月評說。

【一】下崗是我們唯一的選擇嗎?
  
我從事工程技術工作。在工程技術領域裡,任何事情要做之前先要進行可行性分析:有利條件、不利條件都有哪些,有幾種方案可供選擇,它們的利弊各是什麼,各有勝算幾成,成本如何,預後如何,有無隱患。等等。不搞清這些就倉促上馬草率開工,是工程領域中的大忌。國企職工下崗這一涉及一千多萬人(算上他們的配偶和子女數字還要龐大得多)的重大舉措,沒有進行過可行性分析,也沒有類似聽證會之類的舉措,就在砸爛砸爛砸爛的呼叫中全面鋪開了。

不下崗我們就走投無路了嗎?歷史注定我們必須搞下崗嗎?下崗是最合理、最有效的辦法嗎?誰有權力決定讓一千多萬職工下崗?我們等待歷史的裁決。

【二】為什麼是政府官員首先提出下崗?

減少失業率、增加就業機會,是任何一屆政府的責任,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嚴肅的政治問題,關係到社會的長治久安以及改革開放的成敗。奇怪的是,「下崗分流」這個口號不是由企業界提出來而是首先由政府官員提出的。站在企業的角度,實行下崗分流也許有自己充分的理由,而站在政府立場上則不但不能鼓吹反而要控制,必要時還要予以制裁。這是政府職能和責任所規定的。官員在此時似乎迷失了方向,忘記了自己的角色,把自己當成了企業的黑高參。

【三】造成大面積國企職工下崗,誰之錯、誰之罪?

關於下崗原因,流行的解釋是由於我們的產業結構不合理,資產結構不合理,所以職工下崗不可避免。可是,誰造成了產業結構不合理、資產結構不合理?在政企不分的年代,興建什麼廠,選址何處,投資多少,招工幾人,安裝什麼設備,生產什麼產品,銷往哪裡,價格定位,全都是政府行為。就是由於一些參與決策的官員不懂經濟建設,盲目決策、瞎指揮,因此才導致了今天的產業結構不合理,資產結構不合理,導致了大面積的國有企業職工下崗。誰來追究他們的責任?怎樣追究?

【四】國企職工素質差所以才要下崗?

通過主流媒體傳達給公眾的信息是:下崗職工素質差,缺乏活力,被養懶了,養嬌了,喪失了競爭的鬥志,下崗職工是競爭中的失敗者,是時代的棄兒,理應被淘汰,「今天不努力工作,明天努力找工作」,— 真是這樣嗎?

那些不懂經濟建設,盲目決策、瞎指揮,導致了今天的產業結構不合理,資產結構不合理,導致了大面積的國有企業職工下崗,本應該為自己行為承擔後果的官員,卻輕飄飄地說一聲「不找市長找市場」,一推六二五。到底是誰的素質差?

【五】官員給下崗工開的「藥方」:擦皮鞋、當棒棒、賣苦力、自謀生計 — 是給百姓指路嗎?

官員,還有主流媒體,告訴下崗工要改變就業觀念,要解放思想。官員和媒體給下崗工開的「藥方」是:擦皮鞋、當棒棒、賣苦力、自謀生計。而官員自己,官員的子女,以及媒體從業人員,沒有一個願意擦皮鞋、當棒棒、賣苦力、自謀生計。古人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官員自己都不願意做的事,幹嘛非得鼓動人家去幹呢?

退一萬步說,假如下崗職工全都解放了思想、改變了觀念,全都去擦皮鞋、當棒棒、賣苦力、自謀生計,市場上豈能容納和消化上千萬人的失業大軍?官員的「藥方」顯然是不負責任的亂講,是愚弄老百姓的欺人之談。

讓一些與大機器生產相聯繫,掌握車、磨、銑、鏜、鉗、電等技術,熟練操作數控機床、精大稀設備的國企職工去擦皮鞋、當棒棒、賣苦力、自謀生計,乃至「返回鄉村創業」,是值得歌頌的行為嗎?是前進還是倒退?是「代表了先進的生產力」嗎?

【六】不減員就不能增效?

企業要增加效益,無非是開源和節流兩大途徑。減員可以減少工資支出,算是節流的招數。而國有企業可節之「流」正多,國企老總的「職務消費」就是一個無底洞。豪華辦公室,豪華辦公設備,坐豪車吃豪宴,出門住×星級以上賓館,飛機輪船坐頭等艙,甚至包機、包船,出入高檔娛樂場所,除了(?)包小姐睡覺以外玩遍了所有的花頭。這種「流」不但不節反而有越演越烈的趨勢。其實,可以開源節流的辦法很多,比如節能降耗,技術革新,改進工藝,提高勞動生產率,減少招待費和差旅費,合理調配資金,及時還貸,減少利息支出。加強工程預決算審計,節約工程費用。加大催款力度,降低債權風險。提高市場佔有率,把蛋糕做大,以降低單件產品成本。等等。都是有效的辦法。但是,無能的企業官僚們難以駕馭這些複雜的過程,又不敢承擔風險,對這些平庸之輩,外戰外行、內戰內行的官場老手來說,直接向下屬職工開刀是最沒有風險也是最容易產生效果的辦法。一旦政府官員提出「減員、下崗」的口號,國企老總立即成為最熱情最積極的一群。

【七】為什麼「兩會」沒有4050的代表?

「兩會」期間,媒體津津樂道地告訴公眾,在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中有多少「名人之後」,有多少院士,專家,有多少商界鉅子,企業新貴,知名人士,社會賢達,卻沒有4050的代表,真正的下崗職工沒有一個。話語權的不對稱必然導致信息失真,根據失真信息制訂的政策難免偏離現實。去年有消息說「中國已進入中等發達國家行列」,不負責任的亂說達到何等程度。

【八】曾記否,古人說「一人向隅,滿座不歡」

「世界大同」是近代思想先驅追求的目標,其實,古人早就說過「一人向隅,滿座不歡」的話。只要還有一個職工在下崗,我們的世界就不會完美,何況是一大批人(有近千萬之巨)在下崗。官員的文治武功立即會打一個大大的折扣。面對官員的「政績」,人們心裡難免會冒出一個大大的問號。

【九】為什麼「競爭」迅速成為下崗的幫兇?

競爭和淘汰是伴隨下崗而走紅的高頻詞彙。從政府官員到企業老總,甚至商場櫃檯組長,都在熱心地鼓吹競爭和淘汰。仔細想想也很奇怪,我們的傳統文化歷來主張「泛愛眾而親仁」,為什麼一夜之間對競爭和淘汰表現了如此高漲的熱情?如今民眾對競爭和淘汰的認同就像文革中批鬥走資派一樣的普及而廣泛,眾志成城,同仇敵愾。回顧中華民族悠久的歷史,既有四大發明,唐詩宋詞元曲,也有戰亂頻仍,屠戮剿殺,而各民族各階層之間相親相愛如兄弟如手足,這樣的時期真的少之又少。仇視和敵對,是隱伏在我們國民性中的沉痾。勞動力過剩、就業形勢嚴峻,是導致競爭和淘汰的直接誘因,一經媒體鼓吹立即得到廣泛響應,而且很快形成燎原之勢,赤裸裸地演變為「叢林法則」。國民性的沉痾很容易被外因所激發,文革中批鬥走資派是以「反修防修」為名義,如今的競爭和淘汰是以「改革」為名義,其同室操戈,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則是一脈相承的。暗中助長並利用這類國民性的弱點,將其推向極致,這是官員們應該慚愧和反思的地方。

【十】從《憲法》修正案第三十三條:「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再看下崗

人大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第三十三條:「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什麼是人權呢?世界上第一個將「人權」具體化的人是美國前總統羅斯福,他在1941年向國會遞交的國情咨文中提出人具有以下八項不言自明的權利:一是從事有關工作和獲得報酬的權利;二是掙得足以提供充足衣食和娛樂的收入的權利;三是一切農場主生產和銷售產品足以保障自己和家庭在生活上過得去的權利;四是一切企業主,不分大小,在自由的環境中從事貿易,不受國內外壟斷集團不公正競爭和控制的權利;五是一切家庭擁有體面的住宅的權利;六是享受充分的醫療照顧和機會獲得並保持健康身體的權利;七是享受充分保障,不必在經濟上擔心老、病、事故和失業的權利;八是獲得良好的教育的權利。

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文化背景,對「人權」會有不同的理解。我們不必照搬人家的人權觀念,我們完全可以建立起符合中國國情的人權觀。在「人權」寫入憲法之後重新審視國有企業職工下崗,又能給我們怎樣的啟示呢?

【十一】怎樣估計下崗給整個民族造成的內傷?

在下崗分流,改革勞動用工制度,改革分配製度,乃至現在正進行的國企「改制、重組」過程中,國企老總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嗟咄之間就可以決定一個職工的命運,下崗既不必經過勞動仲裁,也不在法律規範之內。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職工為了保住一份工作不得不曲意迎合,不得不委屈求全,趨炎附勢,人身依附,出賣色相乃至人格的現象屢見不鮮。由於缺乏一種道德規範,沒有一種精神力量的統馭,導致中傷、排擠、傾軋,人性中各種邪惡的醜惡的行為沉渣泛起,企業管理者與職工之間,職工與職工之間,缺乏誠信,缺乏同情和關愛,最基本的道德底線幾乎不復存在。— 這對我們民族的傷害、對國家元氣的傷害,將是難以估量的。

【十二】重提補償下崗職工以體現社會公正的話題

關於「補償下崗職工 體現社會公正」的意見,再次重申如下:

這裡說的補償不是指下崗以後領取的最低生活費,也不是進入再就業中心經受培訓,以及「一次性買斷工齡」的那筆小額款子。我所說的補償,是一個公正的社會對為了社會發展而做出犧牲,承受了改革的陣痛,代替時代而受難的下崗職工們,給予適當的回報,以示感謝。好比一艘因風暴而瀕於沉沒的輪船,為了保住大多數人的性命,先是往海裡扔貨物,然後,有一些同樣是活生生的人,或者出於自願,或者是被統一安排,一個一個地跳進了驚濤駭浪之中。輪船負荷減輕了因此沒有沉沒,大多數人的性命保住了。當風暴停歇之後,輪船拉響汽笛,直掛云帆濟滄海,開足馬力奔前程。這時候,那些在危急關頭跳下大海的人,僥倖還沒有被淹死,還在那裡掙扎。船長、大副、二副、水手,以及乘客們,如果都是些高尚的人們,就應該立即地、毫不猶豫地,懷著虔誠的敬意,把這些殉難者迎上船來,獻上食物,獻上衣物,還有尊重和感謝。

我說的補償,就是這個意思。我所說的補償不是居高臨下的施捨,不是同情和憐憫,不是打發,不是春節前夕的慰問品和慰問金。而是體現社會公正的一種理智的規範的應該形成制度的運作,是對犧牲者的應有回報。在現階段,是對下崗職工及其家人基本生活的支付,是對他們建立謀生手段的必要援助。在下一階段,當社會進入全面小康,多數人成為「中產階級」以後,社會應該一次性地幫助曾經下崗的職工進入「中產」行列,以示公正,以示良知,以示沒有忘記。如果下崗職工已經過世,則應把社會的回報體現在他們的子女身上。難道不應該這樣嗎?

【十三】「改革犧牲論」違背市場經濟的規則

自從國有企業改革以來,改革就與「犧牲」和「付出代價」緊密聯繫在一起。職工下崗,當然也是輿論提倡的「犧牲」之一。細心的人們發現,凡是開口閉口「改革」,開口閉口說要「犧牲」和「付出代價」的人,他們自己自始至終沒有付出過代價,也沒有做出過犧牲。不管是主流經濟學家、鼓吹國企改革最力的人,還是國有企業的廠長經理們、執行改革最堅決的人,他們從來沒有付出過代價,也從來沒有做出過犧牲。他們所說的代價和犧牲,都是給別人準備的。而他們自己,只需要大把的撈進銀子就行了,同時撈進的還有私家車、兩套住宅房,以及別墅之類。還有呢,就是「改革家」的桂冠和「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的美名。至於下崗失業、看不起病、子女上不起大學、窮愁潦倒之類「犧牲」,都由那些被他們所瞧不起的「低素質」的年齡偏大的職工們給包攬完了。—— 世界上還有這種道理?這算是什麼邏輯?

(少部份刪節)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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