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參議員:同性婚姻破壞道德

【新唐人2012年6月24日訊】由於澳洲工黨政府考慮將同性婚姻合法化,自由國家黨籍參議員波斯威爾(Senator Ron Boswell)在國會中發表了由他內心深處激發出對成立此法的憂慮。以下為波斯威爾的演講全文:

如果沒有 「家庭」的話,這個世界上不會有我,地球上也不會有人口。

我並不是想深入陳腔濫調的探討,但實在是找不到更好的解釋。「家庭」是社會的基石,自古以來,它一直是社會中最主要的結構,所有的人都從中獲得指導,保護,紀律和歸屬感。

「家庭」的組成是由婚姻所產生,由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婚姻而產生。如此結合的目的是在這個世界中生養眾生,並培育這些小孩成為負責,有紀律,並可以為社會提供寶貴的貢獻。

這也是成千萬年以來的傳統,由我們的祖父母,父母及更遠的祖先所傳下來的。我承認,有些婚姻並不能持久,有些人認為婚姻是庸俗的,並且,有些時候,孩子不是在我們所預期中的目標成長。

但是,只要我們知道,「家庭」是由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婚姻而產生的,是唯一可以生養小孩的關係。這是最理想的組合,我們的社會應該盡全力來維持這個最理想的狀態。

我們從經驗中獲知,就整體而言,一個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婚姻和家庭,可以讓孩子生活在一個安全及受保護的環境中成長,並可以傳遞強有力的價值觀給他們的孩子。「家庭」是一個延續,我們必須要維護它的價值,並繼續堅持這個傳統。

如果我們放棄了這個理想,那麼我們實際上要說的是,我們看不到其中的價值,也不關心他人和我們的孩子。也因此,我們會貶低社會,並成為一個只關注少數人,而非關注整體權利的社會。

澳洲正處於這個道德掙紮之中,我們必須要下決定。我們是否要否決掉我們幾千年來所知道及所擁有的傳統,所遵循的社會準則?我們是否要走向另一端,允許同性婚姻,並放棄我們的理想?

澳大利亞人對道德漠不關心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我們生活在這樣一個美好的社會,我們一般很少為如此潛在的立法或政策的改變而煩擾。

只有等到問題實際發生時,我們才會真的去想改變某些法律。但這個問題觸動了所有人的心,雖然投票結果顯示大部份人是贊成這個變化,但是民調的結果一直都處於不穩定的狀態。事實上,一些投票站顯示,人們開始改變他們的想法。

我要強調的是,我們是表達觀點者,而非觀點跟隨者。這個不是一個流行的議題,而是要決定什麼事值得鼓勵,什麼事不值得鼓勵。我們要承擔的風險是,我們對問題保持的不同態度,雖然現在看不出對我們的影響,但慢慢地必將損害我們的社會。

我們必須要問我們自己的是,同性婚姻對我們社會的意義是什麼?作為澳大利亞的立法者,我們有責任嗎?從外表上看,它並不會傷害到任何人,不影響其他無關的人,也不會動用到納稅人的錢。這似乎是一個無害而放寬的法律條款。然而,我們要擔心的是,放寬法律以後會發生什麼問題?

婚姻由一男一女所構成的原因是因為這樣可以生出小孩,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則必須要借由體外受精來幫助懷孕。婚姻不只是一個約定或流於形式,這是一個創建社會所產生的機制。兩性共同創造的道德基礎,社會的穩定和法律保護。如果沒有這個基礎,我們會冒很大的風險。就如所有的事情一樣,都有一定的基礎,社會也有一個基點,一個樓層及一個基地。這個基地永遠都是由一個家庭開始。家庭是社會中所不可或缺的組成元素。

一個社會如果沒有一個正常的基點,就無法正常的運轉,無法成為一個安全,有保障及關懷的機構。最重要的是要讓小孩有一對具有愛心及關懷的父母親來養育他們,教導他們明辨是非。等小孩長大後,由家族所有成員所形成的網絡支援下,如爺爺奶奶,叔叔和阿姨等,創造一個更大,更強的基礎,來作為一個整體的社會。

這一切都始於一對男女的婚姻,他們都具有獨特的特質,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起到互補的作用。允許同性婚姻不是讓人們進入包容俱樂部,也不是一個愛的象徵。

有些人會想,當一對同性戀人長時間生活在一起,他們已經彼此相愛。放寬法律的同時,好像在告訴人們,男女關係對我們的社會來說已經不再重要。

如果我們說,任何兩個人都可以成為父親和母親,那麼,我們為何需要婚姻?

婚姻不只是一個男女間愛的象徵,或是一張合約,而是確保一個社會是創立於兩性之間;確保兩性關係是唯一能夠傳宗接代,有別於其他任何的關係,並優於那些關係。

即使在今天這樣道德敗壞的社會環境中,婚姻仍然被視為神聖的。我們都見證過,長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因為想要生小孩而結婚。有些人可能認為,沒有婚約的同性戀者的合法權益將嚴重損害。

事實並非如此,因為大多數同性戀者,或是大部分的男女同居者,他們都享有如結婚的法律權益。因為,所有歧視不同關係的法律已經都被刪除。

一個在世界不同文化背景的持續現象顯示,婚姻都是由男女關係所構成的。由男女構成的婚姻也一直都得到法律的認可,同時也創造了一個能夠傳宗接代的理由,使我們的社會及社區能夠繁榮的發展。

沒有這種男女結合的婚姻,我們的社會基礎將垮臺,社區也喪失其堅強的基礎。我們同時也可以理解,同性戀人要以結婚來保障他們的法律關係。但是,這一直都沒有發生,因為,多數的民眾並不贊成同性婚姻。

我們必須繼續捍衛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婚姻,因為我們必須繼續捍衛由男女婚姻而產生的家庭,並將其擺在社會大廈的前面和第一。

如果我們打破唯一可以生養眾生的男女婚姻關係,我們同時也將破壞婚姻,家庭與社會之間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不如不有婚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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