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電池回收 環署擬推押金制

【新唐人2012年6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7日電)環保署廢管處副處長賴瑩瑩今天說,環保署正研擬「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母法通過執行後,不排除未來回收電池將可採「押金制」,提高民眾回收電池的誘因。

現今民眾回收電池的管道,多將廢電池送到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連鎖藥妝店、無線通訊器材行等設有廢電池回收筒的地點回收,或送交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處理。

部分便利商店雖有推出獎勵優惠或折抵當日消費金作為回收廢電池誘因,但環保署去年回收廢棄電池約3500公噸,回收比例僅40%。

廢電池體積小,但容易造成環境污染,為了再提高電池回收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管理處副處長賴瑩瑩說,正在研擬「資源循環利用法」,未來在有母法法源依據下,可仿效菸酒公司押瓶費制度,購買電池費用將能附加押金費,民眾回收廢電池,再退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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