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爭議 杉原沙灘述歷程

【新唐人2012年7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2日電)東海岸美麗灣開發案爭議多時,藝人團體為守護捍衛東海岸,從21日起至29日進駐杉原沙灘,舉行「拒絕美麗灣-沙灘、海洋、fudafudak永遠的天堂」音樂會暨事件展。

「拒絕美麗灣-沙灘、海洋、fudafudak永遠的天堂」音樂會暨事件展由反反反行動聯盟、刺桐部落、都蘭灣部落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拉勞蘭青年會和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團體合辦。主辦單位整理美麗灣爭議大事記,於杉原沙灘上展出。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指出,民國93年起,美麗華集團以BOT方式向台東縣政府申請杉原海水浴場投資經營權,租期50年,業者透過分割開發面積,規避環境影響評估。

民國94年,業者取得建照施工,但因多次擴張規模,有違水土保持計畫而被開罰。

民國95年開始,此案進入環評程序。蔡中岳說明,業者計畫擴建飯店別墅區,首度提出環說書,開發面積達5萬9956平方公尺,之後環保署環評會議審查以「未環評就先施工、工地不符作業規範嚴重破壞環境」、「開發面積應包括旅館主體及所有戶外設施,不可分隔」、「目前施工已違環評法」等理由,要求美麗灣停工。

民國96年至97年間,因逢環評委員屆期更替,新上任環委在第5次環評審查時,做成「有條件通過環評」結論,公民團體先後提「建照無效」及「環評無效」訴訟。

民國99年,高等行政法院裁決「建照無效」,判令「台東縣政府應令美麗灣停止開發行為」,之後台東縣政府無視法院判決,仍發給業者建築與使用執照;今年1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此案「環評無效」定讞。然而期間,渡假村施工裝潢進度未因訴訟減緩。

直到今年6月,業者重提環評報告,由台東縣環保局召開第6次「美麗灣渡假村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得到「補件再審」結論。美麗灣渡假村違法開發,爭議歷時8年仍懸宕未解,被稱為史上最扯違法觀光飯店。

反反反行動聯盟男歌手伊斯坦達霍松安•那布表示,舉辦音樂會及事件展,盼號召各界關心此案,親自走訪杉原灣,用音樂向天地祝禱,此例一開,數十個更龐大開發恐將名正言順效法跟進,「失去杉原,等於是賠上了整個東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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