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李宗瑞禁見

【新唐人2012年8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4日電)被控下藥性侵與偷拍性愛光碟的李宗瑞,今天凌晨遭收押但未禁見,檢察官提起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自為裁定,李宗瑞禁見。

李宗瑞逃亡23天後,昨天晚間向台北地檢署投案,檢察官今天凌晨以涉犯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事實,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李宗瑞獲准,不過未禁見。檢察官不服,提起抗告。

高院晚上由值班法官評議後,撤銷李宗瑞未遭禁見部分,自為裁定,李宗瑞禁見並禁止通信。

李宗瑞去年7月底被一對姊妹控告性侵,警方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內勤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押李宗瑞,但台北地方法院以罪證不足將李無保釋放。

後來另有被害人指控李宗瑞涉嫌偷拍性愛光碟,檢察官日前傳拘不到李宗瑞,認定他逃匿,8月1日發布通緝,李宗瑞逃匿失蹤逾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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