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預告 修營建工程空污費率

【新唐人2012年10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4日電)環保署今天預告,將修正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盼藉此提高營建業主改善空污意願,進而提高整體空氣品質。

為改善營建工程逸散粒狀污染物造成的空氣污染問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今天表示,將修正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簡稱空污費)收費費率,希望藉由合理收費,促使營建業主將污染成本內部化,以符合污染者付費及公平正義原則。

空保處說明,這次修正重點包括調整疏濬工程的空污費計算方式,從現行以工程合約經費為費基,修正為以運出工地土石體積(鬆方)為費基,以反映污染外部成本。另調降區域開發工程的面積認定門檻,從5公頃修正為1公頃。

對於營建工程空污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所稱的第二級營建工程,空保處說,如果業主採第一級營建工程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可報經當地主管機關同意,以費率較低的第一級費率計徵空污費,藉此鼓勵營建業主採用效率較佳的空污防制設施,減少粒狀物排放。

環保署表示,預告相關資料將從今天起3日後公布於環保署「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站,民眾可上網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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