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退撫修法 比照公務員

【新唐人2012年10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0日電)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林郁方說,國防部已提修法草案,志願役軍士官退撫制度將比照公務人員。

國防委員會11日將初審「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郁方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修法將規範長期遭人詬病的支領退休俸人員再任政府轉投資事業,也配合國軍推動募兵制,更明確規範志願役軍士官服役年限、退伍及回役等規定。

據國防部送到立法院的修正草案說明資料,草案規定,領退休俸人員再任政府投資事業或財團法人職務,支領月薪達委任一職等以上(目前為新台幣3萬2160元),且高於退休俸及優存利息(年利率18%)合計者,停發退休俸及優存利息;低於退休俸及優存利息合計數額者,停發退休俸;月薪低於委任一職等者,不停發。

除支領退休俸人員,支領終身贍養金的退除役軍士官,比照上述規定。

修正草案也修正退撫基金撥繳費用標準,由現行現役人員本俸加一倍的12%提升到18%,杜絕軍職人員「現役繳費人數少,退役領費人數多」及「繳費時間短、領費時間長」現象。

除大幅修正退撫規定,草案免除「一級上將終身役」等志願役軍、士官任官規定,接軌國際並保障權益。

林郁方表示,修法如果通過,軍公教將有一致退撫標準,一定會有人因此受影響,他無法估計詳細人數,但應不會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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