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投資人勿向營業員借貸

【新唐人2012年11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6日電)金管會呼籲投資人,勿與證券商從業人員有借貸關係,營業員也不能與投資人間有金錢、有價證券的借貸行為。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部分投資人於買賣股票時,擔心資金短缺無法順利交割,請求證券商營業員協助處理,而營業員惟恐投資人違約交割,所以借款給投資人協助完成交割。

但事後投資人若因借款所買賣的股票發生虧損,極可能造成投資人與營業員間的交易糾紛。

金管會表示,為避免這類事件發生,要求證券商營業員不得與投資人間有金錢或有價證券借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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