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縮保險業買房 調高風險係數

【新唐人2012年11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2日電)限制保險業買不動產,金管會再新增措施,調高保險業計算資本適足率(RBC)風險係數,並且投資素地風險係數又得加計40%。金管會強調,壽險RBC平均僅影響(下降)約1個百分點。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公布風險資本額制度檢討,預計年底保險業計算RBC時適用。

金管會放寬3項計算RBC的措施,包含調降產壽險再保的風險係數;保險業買國內外的股票、股票型指數型基金(ETF)、股票型基金、平衡型共同基金未實現的損益可以一律採用半年均價評價,並且常態化。

以及保險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的關係人發行股票(含資本性質債券)原本必須在自有資本全部扣除,改為具有控制從屬關係者,國內打6.147折扣除、國外打6.701折扣除;非控制從屬關係者國內打5.424折扣除、國外打5.912折扣除。

配合保險業未來將投資公共建設、長期照護產業、海外(尤其是大陸地區)不動產政策,金管會也新增2項措施,包含增定投資公共建設、長期照護產業的風險係數,及投資海外不動產,應當地法規要求必須要設立特殊目的公司(SPV),風險係數比照直接投資海外不動產。

唯獨1項緊縮政策,金管會調高保險業投資國內不動產的風險係數,從現行的0.0744調高到0.0781,同時投資素地或未能即時達到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的認定標準,風險係數加計成數從現行的30%調高到40%。金管會表示,影響壽險業的RBC平均約1個百分點。

金管會表示,保險業若已規劃增資計畫應積極推動,並且確實強化風險管理及公司治理,提升資本適足率及清償能力,以因應金融情勢的變化。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