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涉回扣案 檢聲請延押

【新唐人2013年01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23日電)南投地檢署偵辦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收受經辦工程回扣案,今天以原羈押理由還存在,向法院聲請延押,院方下午開延押庭。

檢方偵辦南投縣政府辦理災修工程涉嫌索賄舞弊,去年11月7日發動第一波搜索,聲請羈押工務處長黃榮德等3人(12月28日已交保),11月30日再搜索及聲押李朝卿獲准。

檢方在偵查過程,另外發現李朝卿的妻舅簡瑞祺涉嫌介入去年底的全民運動會採購案及縣府觀光處發包工程,疑透過綽號「肉圓」的洪姓友人擔任「白手套」,涉嫌收受廠商回扣,檢方偵查後,將簡與李朝卿列為共犯,聲押獲准。

由於為期兩個月的羈押期將於29日屆滿,檢方依案情偵查需要可聲請延押一次(同樣兩個月)。承辦檢察官依規在羈押期到期前5至10天內,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延押,院方排定下午2時30分召開延押庭審理。

南投地檢署表示,李朝卿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取回扣罪及圖利他人罪,嫌疑重大,所犯為5年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檢察官認為羈押理由還存在,基於偵查需要,有必要延長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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