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納豆遺失手機 男贓物罪判刑

【新唐人2013年01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7日電)藝人納豆兩年前主持一場婚禮時遺失智慧型手機,被賓客撿走,轉賣給謝姓通訊行業者。台北地院依贓物罪判處謝男5月徒刑。

判決指出,本名林郁智納豆於民國100年間在台北喜來登飯店主持藝人Selina婚禮,不慎將價值新台幣2萬6900元的手機掉在餐桌間的走道上,被在場賓客呂姓男子撿走。

呂男事後把手機拿到台北市萬華區的通訊行估價,向謝男說手機是撿到的,「這是濁的」(台語,意指來源不乾淨),謝男未依慣例登記呂男身分資料,以9000元收購。

法院審理時,呂男坦承犯行,被依侵占遺失物罪,判罰1萬2000元確定。謝男否認知情手機是贓物,辯稱手機是水貨鎖碼版,供詞前後不一,法官認定他貪圖小利,依贓物罪判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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