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贊助連結案 谷歌勝訴

【新唐人2013年02月06日訊】(中央社雪梨6日法新電)網路龍頭Google今天開脫了讓人刊登騙人廣告的指控,澳洲最高法院表示,Google不應該為使用轉連結手法搶競爭對手網站用戶的公司負責。

澳洲競爭監管機構將Google告上法院,指控Google刊登使用本田(Honda)、哈維世界旅行社(Harvey World Travel)、狗老大訓練中心(Alpha Dog Training)與四輪驅動車雜誌Just 4X4 Magazine關鍵字的廣告,將顧客導引至對手公司的網站。

澳洲競爭暨消費者保護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初審敗訴,但在聯邦法院贏得上訴,當時聯邦法院裁定,是Google科技導致出現這樣的搜尋結果。

Google主張,它不應該為平台的廣告內容負責,因為這些內容是廣告客戶根據Google AdWords計畫,付費刊登並提供。

AdWords計畫可以讓公司創造自己廣告,並標購連結到其產品的關鍵字。在這起澳洲案例中,旅遊、汽車與寵物照顧業者,成功標下它們競爭對手名稱的關鍵字。

澳洲最高法院今天推翻上訴判決,同意廣告客戶需要對所謂的贊助連結內容負責,而不是Google。

澳洲最高法院說:「Google沒有製造其刊登或展示的贊助連結。」

最高法院又說:「Google搜尋引擎的一般理性使用者會了解,贊助連結傳達的內容代表的是廣告客戶,而不會認為是Google採用或支持這些內容。」

「因此,Google沒有參與誤導或詐騙行為。」

Google歡迎這項判決。這個判決讓纏訟6年的官司落幕。

Google說:「我們歡迎最高法院這項無異議判決,裁定Google不必為廣告客戶在Google搜尋引擎製造的廣告負責。」(譯者:中央社張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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