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登朝上訴開庭 法官違法律師退庭

【新唐人2013年02月08日訊】8號,原深圳公安局保安公司經理王登朝的妻子向本臺記者表示,王被控「貪污罪」和「妨害公務罪」上訴案,週四上午10點在深圳開庭。法官承認程序違法,但仍然進行庭審。兩辯護律師憤而含淚退庭。此案將擇期宣判。

王登朝的妻子李彥婷向《新唐人》表示,法院沒有依法律規定通知被告人開庭日期。

李彥婷:「法院應該三天前通知我老公(王登朝)開庭,但是沒有。在法庭上就承認了,說沒有(通知),不好意思搞錯了。休庭回來之後又是另一種嘴臉,很可惡,我很氣憤。」

辯護律師和王登朝都對此提出抗議﹔另外,律師依法提出要求合議庭集體迴避,但法官對於這兩項都不予理會,堅持違法繼續開庭審理。由於法官的蠻橫和違法,兩名辯護律師感到對此案無能為力。李彥婷說,兩名律師都哭了,當庭宣佈解除委託合約,先後退庭。法官要求王登朝自己辯護,庭審繼續進行。

李彥婷:「(律師)一提出要答辯,(法官)就說不是答辯的時間。連給一個說話的時間都沒有。我老公一直在那求,給我三分鐘,給我三分鐘。我想不明白,最起碼你給他人一點尊重,給他一個辯解的機會,連個說話的機會都不給,連狗都不如。」

由於當局控制進庭旁聽的家屬人數,王登朝從新疆趕來的哥哥,也沒有被允許進入法庭。

王登朝的法律後援律師唐吉田表示,現場有大量警察、便衣在法院過道盤查去旁聽的人﹔很多人手機被搶,有人被抓。

唐吉田:「這個案子肯定通過政法委或著其他途徑開會已經定了調子,但是他掩蓋了這個案件背後的原因,用這種莫須有的罪名對王登朝構陷。」

唐吉田表示,只要法官判王登朝有罪,那麼決策指揮者和執行過程中所有的工作人員,都將被釘在歷史恥辱柱上,他們的罪行也一定會被追究。

王登朝原本準備在去年3月10號,在深圳蓮花山組織紀念孫中山逝世97週年。但8號他就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拘捕。11月,被以所謂「貪污罪」和「妨害公務罪」判處14年半刑期。

新唐人記者田淨、丁寧採訪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