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媒體法規限制多 引疑慮

【新唐人2013年03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憬屏曼谷2日專電)緬甸資訊部草擬的印刷出版法引起媒體疑慮,草案條列諸多限制,包括出版物若未登記,負責人最高會被拘禁6個月等項,外界質疑緬甸當局對新聞自由的開放未符承諾。

根據緬甸國營媒體報導,印刷出版法草案提議禁止報導某些題材例如批評憲法、禁止刊登任何「擾亂法治」、「煽動動亂」、「違反憲法或其他現有的法律」等新聞。

出版物若沒有向政府登記在案,負責人最高將面臨6個月刑期。

根據外電報導,緬甸最近宣布允許民營報紙申請發行日報,但「緬甸新光報」(New Light of Myanmar)今天刊登1個通知指出,17家申請發行日報執照的媒體只有8家獲得通過。

評論家指出,禁止某些新聞主題、拘禁記者合法化,與緬甸當局先前「改革媒體自由」的承諾有所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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