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一粒:「610辦公室」見鬼去吧!

【新唐人2013年3月24日訊】中共以其邪惡的「610辦公室」(以下簡稱「610辦」),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已延續了14年頭,傾盡了國力,已內外交困,即將把自己整倒了;而法輪大法卻洪傳全球五大洲120個國家和地區。

「薄王事件」之後,操控「610辦」的血債幫罪行,已曝光於全世界。「撤銷政法委」、「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呼聲,在國內外越來越高漲。如今政法委降級了,勞教制度廢除了,那麼惡貫滿盈的「610辦」,也見鬼去吧!

(一)「610辦」是個違法的機構

「610辦」的設立是個違法的。1999年6月10日,中共江魁首避開一切法律程式,直接命令成立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的常設機構 「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又叫「610辦公室」。它比1999年7月19日發的《中共中央關於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提前了整 整40天。這說明「610辦」成立是不合法的。——是「以權代法」。

「610辦」是一個超級特權機構,在迫害法輪功中,直接操控公檢法司國家審判機關、監察機關、司法和行政管理機關。它淩駕於法律之上,是類似「文革小組」和納粹「蓋世太保」的違法機構。可是,又覺得黨務部門直接插手行政名不正言不順,這樣於一年後的2000年9月,國務院以下的各級政府部門又成立了所謂的「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其實和黨委的「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是一個部門兩塊牌子,假借政府部門的幌子,仍然歸政法委所管轄,只是採用了一個「掛羊頭賣狗肉」的流氓手段而已。——這是「以黨代政」。

《憲法》規定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佈決定和命令;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監察等工作。《憲法》還規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及不受幹擾。

「610辦」的設立,直接違反了《憲法》;「610辦」的權力,超越了國務院,更是禍亂《憲法》。對於「兩院」的獨立審判權、檢察權不止是幹擾, 而是踐踏。什麼人民法院、什麼人民檢察院、什麼開庭審判,都是門面招牌,走形式,還得」610辦」說了算,「垂簾聽政」、「幕後指揮」;

(二)「610辦」成了江系的私家指揮系統

江首惡為何要迫害法輪功?只因他妒嫉:學煉法輪大法的達到了上億人,超過了黨員人數;同時他一直處心積慮地想樹立自己的黨魁形象,除了到處題字 外,還想有個與時俱進的新理論,還想在毛思想、鄧理論之後,把「三代表」也寫入邪黨史冊。那就要採取流氓的手段:「打擊別人,才能抬高自己」。江氏曾在一個高層會議的談話要點中說:「一直決心對各種反馬克思主義的思想、信仰和理論進行批判,奪回並鞏固無產階級的思想陣地。法輪功講『真、善、 忍』,不會搞恐怖暴力活動,我們的打擊工作就可以放手進行。」目的很明確:「奪回」(三代表)「陣地」!

江元兇利令智昏,提出:「共產黨要戰勝法輪功!」動用一整套龐大的國家機器,槍口對著國內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把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當作敵人來消滅,可恥可笑至極。還強行誣陷,給法輪功安個「邪教」的罪名。可是至今也沒有任何法律對法輪功定過性。那麼「邪教」的提法是怎麼來的呢?是江氏接受外國記者採訪時信口雌黃。——這是「口諭代法」。隨後那些「吹喇叭的喉舌」才跟著宣揚。然而,無論是誰的個人說辭和新聞媒體的文章,都不能成為法律!這是盡人皆知的常識,能夠矇騙誰呢?!

因為有江魔頭統攬三權的專橫跋扈,致使「610辦」在迫害法輪功中,不但直接指揮公檢法司國家機關;同時「610辦」還有特權干涉外交、財政、軍隊、武警、特務、醫療、通信、文化、教育、有線電視、婦聯、共青團等各領域;可以阻止律師辦理法輪功的案件,甚至干涉幹部的提拔任免。筆者的老家有個鄉長,就因為所管轄的地面有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被罷官了。「610辦」成了能夠調集全國幾乎所有資源的特權機構,使之成為在中共政治局常委會之外的「第 二權力中央」。

中國大陸的《憲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然而江魔頭目空一切,唯我獨尊,露出一副瘋狂惡毒的嘴臉,大搞「群體滅絕」!加之其幫兇「大管家」曾慶紅、「小爬蟲」羅幹和「當代陳駙馬」周永康等鐵桿江系的拍馬、抬轎,使其「610辦」系統遍及全國城市、鄉村,從上至下自成獨立體系,對江首惡的指示惟命是從,而且不發檔、多為口頭秘密傳達。為何?一是黑指令見不得陽光;二是害怕將來被清算時留有證據。黑幫頭的「密旨」超越了一切法律,「610辦」成了嚴密的江系私家指揮系統;

(三)「610辦」是歷次整人運動蔓延的產物

中共為何一直搞運動?因為要保住邪惡政權,就要以紅色恐怖威懾群眾;也是邪黨的本性所決定——毛的邪惡思想核心是「與人鬥其樂無窮」,即「以人鬥人」、草菅人命為樂!

所以邪黨奪權60多年來,整人的運動不斷,一個接著一個。「610辦」是歷次整人運動蔓延的產物。「土改」、「鎮反」、「三反五反」、「一化三 改」、「肅反」、「反右派」、「農村社教」、「大躍進」、「反右傾」、「四清」、「文化大革命革」、「6•4」,一直到迫害法輪功,所有整人的運動都是錯誤的。一共害死了八千萬中國老百姓,比第一、二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總和還多。

搞運動就是人整人,施暴政,就得有操作行惡的機構,諸如「土改工作隊」、「五反工作組」、「文革小組」、「6.4」時的「制止動亂領導小組」,以及迫害法輪功的「610辦」等,都是充滿血腥氣味的「劊子手」。人們回顧過去那些醜角們的表演,覺得荒唐可恥可恨。而現今的「610辦」,所作所為的殘暴行徑,也將成為歷史上的罪惡一頁。

歷史證明瞭所有運動,都是違法的、站不住腳的!邪黨想整誰時,都編造得「罪證如山」,甚至「踏上一千隻腳,永世不得翻身」!而事後一解放,又都煙消雲散。老百姓的說法:「全是口頭匯氣」!

在這裡只說說邪黨的發家之術——「土改」運動,鬥地主、富農,真可謂「如火如荼」。其實,鬥地主、富農,不是奪權後而是奪權中就始終在搞,以其鼓動農民情緒:「不忘階級苦,牢記血淚仇。」從而為其奪權賣命。

什麼「劉文彩」、「周扒皮」、「白毛女」等等,近年來已揭露出事實的真相:都是編造的、假的;神州大地,五千文明,相信善惡有報,所謂的「地主」、「富農」都是講究道德、良心,善待雇工的。他們的財產,大都是祖祖輩輩積攢的血汗錢,不是巧取豪奪來的;現在有錢大款在農村辦的農場、農莊、養殖場等,所佔土地,僱傭人員,比過去地主還多。可是不叫「剝削」,而叫「安排就業」。不叫「地主」,而叫「農場主」了;「土改」時外逃的地富子女,如今從海外歸來,成了各級政府的座上賓,慇勤地懇求「剝削階級」的後人為家鄉投資;其實,土地本應為民所有,不能因為有土地就成了「階級敵人」。而最後又把土地共產為國家所有,造成官商一體,政府倒買地皮,與民爭利,從而圈養了諸多貪官;退一步說,「土改」即使分田地,也不應分浮財,更不能把人鬥死。按著國際社會的普世法律,地主、富農以及資本家子孫,都有權利討要祖上被剝奪的財產。

僅僅簡述一例,說明邪黨搞紅色暴政,全是莫須有的罪名,「拂手為雲,反手為雨」。不斷地折騰整人,使得國無寧日,直到冒出個持特權的「610辦」組織,專門迫害法輪功。現在真相越來越大白於天下,人們都看清了孰正孰邪,法輪功修煉「真、善、忍」,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610辦」無端地迫害無辜的人,則是天理難容!如果真的「不再折騰了」,那麼「610辦」也該掃進歷史的垃圾堆裡去了;

(四)「610辦」是無法無天的土匪

「610辦」是一夥無法無天的土匪,有的甚至說:「什麼是法律?我就是法律!」也有的說:「我脫了警服,我就是流氓!」 按著《憲法》「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規定,法輪功完全是合理合法的。邪黨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恰恰是犯法的——民政部的所謂「非法組織」,和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的「解釋」,都是違反《憲法》的、無效的,立法及解釋權只有全國人大;而且上述檔都沒有提過「法輪功」三個字,包括後來人大為了迎合江氏而補充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也沒有提過;「610辦」利用《刑法》第三百條「破壞法律實施罪」,妄圖加害法輪功,是濫施法律的犯罪行為。中國《刑法》總則中明確指出:構成犯罪的四要素:犯罪主體、犯罪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缺一不可,可實質上是無一存在。

「610辦」不但踐踏本國《憲法》,也無視「國際人權法」。中國簽署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九條規定:「人人有享受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確定的根據和程式,任何人不得被剝奪自由。」

「610辦」是有恃無恐的黑幫。對法輪功的迫害,從來都不講法律,在全國範圍內大肆非法地抓、抄、搶、劫、關、奸、洗腦、罰款、勞教、判刑、精神藥物摧殘,上百種酷刑的折磨;對法輪功學員實行非法的秘密判刑,不允許請律師辯護,不允許民眾旁聽,不允許家屬到場,法院周圍壁壘森嚴,全是見不得人的黑社會行為。

「610辦」的罪魁禍首,肆無忌憚地行兇作惡,中國大陸的司法機關管不了,而國際法庭可不允許。《聯合國人權宣言》是二戰後確定的。從過去強調國家主權,到今天強調人權,這是國際人權法的發展。犯有「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是兩個在國際人權公約中被視為最違反人類道德、最引起公憤的罪行。民眾維護自己的人身自由,講清事實真相等行為都是合法的,而迫害法輪功則是嚴重的違法犯罪。根據「普遍管轄原則」,在這個地球上,任何人都不能無法無天、為所 欲為,不管是哪個國家,不管是哪位政府首腦或官員,在本國犯有此種罪行,都逃不過其他國家正義法庭的審判。

2002年以來,已有西班牙、阿根廷、美國、瑞士、加拿大、比利時、澳大利亞、德國、台灣、韓國、希臘、新西蘭等40多個國家和國際機構,對江元兇及其犯罪集團的主要成員起訴立案80多起,並有多人被判處有罪。

難道大陸的高官違法犯罪,中國的公民只能到海外去起訴,由外國的法庭來立案、審判?——這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大特色;

(五)「610辦」是地道的撒旦魔鬼

「610辦」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滔天罪行,是確鑿無疑的。被稱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據傳連溫家寶都說:「摘活人器官,拿去賺錢,這不是人幹的事!」只有魔鬼才能幹出如此醃臢罪惡之事。

活體摘取器官,是極其殘忍的。2009年「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公佈了一位證人現場目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詞,那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暴行。他當時就在王立軍手下當員警。2002年4月9日,在瀋陽軍區總醫院15樓的一間手術室內,他親眼看到兩個軍醫將一個活著的30多歲的修煉法輪功的中學女教師,在沒打麻藥的情況下,活生生地摘取了她的器官,將她殘忍的害死。

從2006年起,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大衛•喬高通過大量的獨立調查,收集五十二種證據,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做出了令人信服的結論,他們已將調查報告整理成第二本新書《國家掠奪器官》。

人們不理解的是:這種慘無人道的罪惡,為何不是個別的行徑?為何稱作「國家掠奪器官」?為何在全國各地竟有36之多的絕密集中營?那就是除了有大 魔頭的密旨,還得有「610辦」的統管調配和具體操控。每一例活體摘取器官,都要經過「610辦」的批准,並在其陰險籌劃、武裝保衛下才操刀行惡的。所以 這是犯了全世界都譴責聲討的「群體滅絕罪」。

邪黨的「610辦」,為何能幹出這種喪盡天良、毫無人味的勾當呢?——「610辦」繼承了馬祖師爺的衣缽,是地道的撒旦魔鬼。

按照西方宗教講,撒旦是墮落的天使,從而對上帝充滿仇恨與妒嫉,成了魔鬼。撒旦教同時對人類也充滿仇恨,因為上帝創造了人類。馬克思進大學後,便加入了撒旦教會,成為魔鬼教的一員。從他寫的詩詞和劇本中,表達他與撒旦簽約出賣靈魂,打上撒旦印記,為撒旦代言,夢想成為恐怖之王,「渴望向上帝復仇」;稱「人類垃圾」、「人類是一群混蛋」,讓全人類下地獄,毀滅整個世界;再從其打扮的形象,從選擇撒旦教的女婿,從親人對他「魔鬼」的稱呼,和死後埋葬在倫敦撒旦崇拜的中心「高門墓地」,可看出馬克思是個正宗的撒旦魔鬼。

「薄王事件」後,「活體摘取器官出售」的醜聞,已在全世界曝光,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各國議員與政要紛紛強烈譴責中共邪黨的殘暴,也成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焦點問題,有的國家甚至還要立法制止去中國換器官。中共妄圖掩蓋血債派「610辦」撒旦魔鬼之罪惡,可是卻隱瞞不住了,已到了必須盡快解決的地步。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在全球發起了「百萬簽名」活動,徵得133個國家和地區的135多萬份簽名。(平均每個國家或地區有一萬多人表態)並把此簽名的請願書遞交給了歐盟總部、美國政府、澳大利亞政府、國際奧委會等,要求幫助制止中共迫害法輪功,最終結果呈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看到百國百萬之眾如此關心中國人權之事,而作為一個中國的公民、炎黃子孫深感恥辱與愧疚;

(六)「610辦」是編造謊言的黑窩點

在迫害法輪功中,如果說政法委是造謠公司,那「610辦」就是遍佈全國各地具體編造謊言的黑窩點。然而紙裡是保不住火的,假話、謊言,經不住時間的檢驗,不會長久欺騙人的。比如偽造的「豪宅」,是臨時借用別人的,如今「豪宅」在哪裡?「1400例」,一個個全是編造的… …

特別值得提出的是「天安門自焚」鬧劇,是羅幹親自導演、「610辦」直接操作的。可是漏洞百出:員警能在天安門背著滅火器巡邏?裝汽油的塑膠瓶子能燒不破?氣管割斷還能唱歌?……就連自焚者打坐,都不是大法學員的姿勢;豈不知按著修煉的法理,修煉人是不准殺生和自殺的。只因編導者的愚昧和無知,才造出如此拙劣之鬧劇;中外一億人修煉,二十一年過去了,為何僅此一例「自焚」?顯然是假造的!

2001年8月4日,經過縝密調查後國際教育發展組織(LED)在聯合國會議上正式聲明:「中國政府企圖以誣陷法輪功殘害生命破壞家庭來為其國家 恐怖行為辯護……我們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錄像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由政府導演的。」由北美新唐人電視台製作的影片《偽火》,系統地剖析了「天安門自焚」事件為假案,在 2003年11月8日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中獲榮譽獎。

「610辦」用盡了造假的伎倆,其實是掩耳盜鈴,人們自能辨別真假善惡,謊言和邪說阻擋不了大法在全世界的洪傳。信仰是沒有國界的,不是那個獨裁專制者能夠限制得了的,不同膚色不同種族的民眾,都在學煉法輪大法。各國政府和國際機構授予法輪功的褒獎高達3000份,大法書籍被譯成40餘種語言在全球廣泛出版發行。2009年李洪志大師榮獲「精神領袖獎」,並四次被提名諾貝爾和平獎。

那些策劃、編造、導演偽案者,昧著天理、良心,置法律、人道於不顧,幹出如此可惡之勾當。但又自覺其行為卑鄙,因此不僅矇蔽著民眾,同時也欺瞞著內部最高層,而且不惜殺人滅口。可是謊言終究是謊言,只能成為歷史上的笑談;

(七)「610辦」是改革的最大絆腳石

胡錦濤當政時提出「和諧社會」,到處掛著「和諧」的標語牌子,但卻成了一句空話;習近平南巡時說:「改革不停頓,開放不止步。」還在「中國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會上講話:「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要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實施,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到新水準。」然而真正要「實施」起來,卻是舉步維艱的。

特別是「610辦」這個恐怖組織,還在執行著江首惡的密令——「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還在繼續著。造成了千百萬個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流離失所的慘案,已使幾百萬大法弟子喪生。十八大以來,「610 辦」又迫害致死12名大法弟子,人命關天哪;還揚言要全面監控網絡,搞黑社會的那一套;武漢「610辦」興文字獄,綁架了七位知識精英。

「610辦」的存在,就是行暴政,就是施酷刑,就是群體滅絕!這社會能「和諧」得了嗎?!什麼「改革」、「憲法實施」,都談不上!

法輪大法本來是教人修煉善的,使修煉者身心健康,好人更好、壞人變好。人們早晨到公園煉煉功,招誰惹誰了?特別是退休的、下崗的,還有廣大農村地 區沒錢看病的。這是人民安居樂業的一種景象,何樂而不為?可是一夜之間上億無辜的人,竟被打成X教徒,推到對立面上去,加上他們的親朋好友不下幾億人。

好人遭迫害,貪官卻橫行,法律被踐踏,腐敗已成風,天怒人怨,民心大失。人們紛紛退黨、退團、退出少先隊,截止2013年3月22日「三退」人數 已超過一億三千五百萬了。內部高層也都心知肚明,新班子想在維護中共統治前提下搞點法制、改革。然而「血債幫」卻抱著「王道樂土」的那種哲學不放——「安 定團結」,是「紅色恐怖」下高壓壓出來的,施暴政老百姓才會安分守已,做俯首貼耳的「良民」。很顯然政法委及「610辦」,已成了「憲法實施」的最大障礙、「改革」的最大絆腳石。

習李要真正地「憲法實施」,就耐心聽聽國內外的呼聲——

安徽省政協常委汪兆鈞在《致胡溫的公開信——對策和諧社會》中提出:「當今最迫切的是: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對當時決定鎮壓的決策者追究刑事責任。」

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於2006年5月,對中國的人權實況,親自進行了為期3天的調查後說:「我在中國的時候,和任何一個人的談話都證明,中共政權正在倒退,更加好鬥,更加野蠻,更加武斷,更加殘忍,更加偏執。任何政府最不能做的事情就是打擊信仰,中國的人權狀況在倒退。」

加拿大總理哈珀在去年二月份的訪華期間,同中國領導層提出法輪功受迫害問題,並指出法輪功學員在加拿大遵紀守法,對社會的貢獻巨大。

國際社會包括美國、加拿大、歐洲、澳洲與台灣議會已數十次提案,針對中共迫害法輪功頻頻發出正義呼籲。2010年3月16日,美國國會眾議員在國會大廈以412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了第605號決議案。明確提出解散迫害法輪功的「610辦」組織,立即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改革」改什麼?就是還權於民,國泰民安。要「民安」,首先得「國泰」;

(八)「610辦」將成為無皮之毛

「610辦」依附於政法委,政法委的壽命不會長了。「皮之不存,毛之焉附?」「610辦」將成為無皮之毛,也該見鬼去了。政法委原屬於國家機關性質,因為違反公、檢、法之間的相互制衡和司法獨立的規定,大約於60年撤銷了。20年後的80年,「三起三落」的鄧某人強調「四項基本原則」,政法委演變為黨的專門機構。而到1987年「十三大」後,改革開放,黨政分開,以利於司法的公正、獨立性,又撤銷了政法委。可是到1989年「6•4」事件後,又是鄧某人強化一黨專制,維穩壓倒一切,又恢復了政法委。也就是說,政法委曾兩次撤銷過,到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後才算設立起來,統歸「黨的一元化領導」,都是那個主張「殺二十萬,換二十年穩定」的鄧某一人的獨裁專斷。

筆者曾有一文《政法委可休矣》,歷數了政法委的11種罪狀。政法委的存在,司法獨立和「法律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難以實現。政法委成了貪官汙吏的保護傘,所以政法委也是那些既得利益的權貴們要竭力維護、保命的。

如今「撤銷政法委」,不僅是民眾的願望和呼聲,現在已經成為中國大陸內知名人士的一種公開輿論。一些專家、學者、律師、正義之士,所發之高見不謀而合。 大陸《財經》雜誌主辦的第3屆財經法治論壇,在北京發佈「中國司法改革年度報告(2012)」,並舉行第4次司法改革學術研討會,大陸多位法學專家和律師出席。學者們提出,大陸司法改革關鍵,是要推動司法獨立,讓司法獨立成為政治改革的突破口。中國現在的問題是「黨大於法」演變成「一把手專政」,司法要獨立,先撤政法委。

經濟學家、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茅于軾在其新浪微博中建議:「取消共產黨各級的政法委」。他認為取消政法委對司法的干涉,否則司法獨立永遠是一句空話。「現在的貪汙犯大部份都是黨員,讓黨管司法大家不放心。最好法官也要獨立於黨,可以不和黨中央保持一致,可以不受牽制地完全憑自己的良心判案。」「撤銷政法委」勢在必行,只是時日的問題。那麼,無皮之毛的「610辦」理應儘早解散了;

(九)「610辦」成員之覺醒

2013年2月9日《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公告:「現任當權者:立即逮捕法辦羅幹、曾慶紅、周永康、李嵐清四大元兇。」同時要徹底清算江澤民流氓集團、「610辦公室」以及直接實行迫害的公、檢、法組織,和在勞教所、洗腦班、監獄的管教人員與惡警,以及喪盡天良的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所謂醫生的罪行。

可能有人說:我是在執行組織的指示、上級的命令。這種抵賴是無效的。

二戰後在紐倫堡法庭的審判中,那些納粹戰犯都為自己辯護:「殺害猶太人是執行國家法律,執行法律者不受法律追究。」而法官均以「納粹戰犯執行的是罪惡,惡法非法」原理駁斥,最終,包括集中營護士在內的參與者都被判處了絞刑。

大陸的《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文革」中迫害人的793名員警,在「文革」之後被押到雲南秘密處決,只發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書。

其實,「610辦」是邪惡的,而「610辦」中的成員絕大多數人本質上是好的。特別是十幾年來,許多人在與大法弟子打交道中,瞭解到很多事實真相。明白了大法是正法正道,在全世界洪傳,甚至被大法弟子堅如磐石的信念所感動;知道了自己做的事是昧心的,理虧的;體驗到了善惡有報的天理;看到了千萬民眾自發的營救法輪功學員按手印簽名;感覺到了中共邪黨的腐敗和血腥政權的風雨飄搖;弄清了江魔頭的「二奸 、二假」:「日偽漢奸、俄特,假黨員、假烈士子弟」,再不願做江氏血債幫的替罪羊了。

「610辦」的成員有很多人覺醒了。有的洗手退出了「610辦」,有的轉業到其他部門,有的在網上發了悔過聲明,有的年節給李洪志大師寫祝賀信,有的幫助大法弟子擺脫迫害,有的收集惡人罪證、揭發其罪行,還有些人弘揚大法、退出邪黨。有一位「610辦」官員明白真相後,用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做了「三退」,之後還勸退了15名親友。有位公安局局長主動勸退了42人。大連一派出所所長退黨並舉報公安中的惡人。還有個政法委書記,把「610辦」繳來的大法書,送給了學煉大法的親屬。

《鹽城市政法委負責人的親屬給法輪功學員的信》中,「跪求」法輪功學員饒恕他的罪行,還披露了迫害法輪功的罪惡黑幕。說:「法輪功真的是好人,共產黨不講理啊,太黑暗了,外人不清楚,我們內部人不知道嗎?」

有些人被「610辦」惡首的謊言欺騙,沒能理智地瞭解真相;也有一些人,說是為了混口飯吃,不得已而違心的聽命於上級的。古人云:「兼聽則明」,多聽聽真相才會心明眼亮。《聖經•啟示錄》中說如今人類將面臨著一場驚心動魄的大審判,善惡經緯分明。做人要講天地良心,不能助紂為虐,那會害人害己。就是執行命令,也要吸取柏林牆守衛的教訓,不會把槍口抬高10公分嘛,還有別的選擇。

也有的人,薄王事件後,沒了安全感,悲觀失望,精神崩潰,跳樓、自縊身亡。這是很不可取的,既然有良知,死都不怕,還不敢挺直腰桿嗎?!棄暗投明,將功折罪,揭露邪惡罪行,「蒼天有眼」、「頭上三尺有神靈」,將來的位置都是自己選定的!

現在,人們看得很清楚:如何解決法輪功問題,已成為中共高層政治中一個很敏感的、核心的問題,絕不可迴避。江氏「血債幫」一夥(只是幾個惡人)想保命,不顧天下人的譴責,死皮賴臉地要維持迫害;習李「改革派」想搞法制,還權於民,那就上應天意、下順民心,決然地撤銷政法委,解散「610辦」,懲辦罪魁禍首!
                  
2013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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