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廣豐學生殺人案 警察搶屍遭數千人圍困

【新唐人2013年4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林莉、韓梅採訪報道)4月25日,中國江西上饒市廣豐縣五都鎮中學初三學生項文林被同學徐某連捅多刀致死。警方欲搶屍體火化,被數千人圍困,當局調派近百輛警車及上千名特警前往增援,雙方發生衝突,多人受傷。

據網友在天涯論壇及微博透露,事發后,兇手家長宴請官員為子脫罪,稱原已17歲的兒子為15歲。學校老師要求學生不要聲張,校長目睹殺人經過卻未阻止,事後和班主任躲起來試圖置身事外。

廣豐縣教育局局長告訴項家人可賠兩萬,被拒絕後,4月26日,五都公安想強行帶走屍體火化,死者親戚與大批學生手挽著手阻擋警察。警察毆打群眾,有學生被打暈,死者奶奶重傷,姐姐被打的鼻青臉腫,連看熱鬧的孕婦都被踹了幾腳。最後同學幫忙將項文林屍體搶回,一輛警車玻璃被打破。目前事件還在處理中。

事發后,当地官方網站廣豐網稱,被害人項文林合夥敲炸和欺負嫌疑人徐某,徐某是被逼無奈動手殺人。新浪認證為廣豐縣公安局官方微博的「廣豐公安在線」則稱,徐某因多次被死者項文林毆打,為自衛隨身攜帶水果刀,並在項文林再次動手時將其殺死。「廣豐公安在線」強調徐某為15歲,目前已被刑拘。該微博對教育局提出的2萬元賠償給予的解釋為:由教育部門先期給予2萬元用於料理死者後事。

有網友對此評論說:「流氓專政,警察都是流氓的打手,基本不幹好事的!」也有人預言,群體事件與維穩博弈到最後,結果只能是崩潰。

一位五都鎮居民告訴《新唐人》,該縣治安一向不好:「這幾年發生了很多事,記得去年也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學生拿刀捅了另一個學生,正好捅在心臟,就死了。」

對於校方反應,他認為是擔心學校聲譽受損:「如果一個學校出現一個這樣的事情,哪個學校差不多就完掉了,沒有學生願意去讀了。」

大陆刑法規定,已滿 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己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等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