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中共旗替天行道 古思堯保釋出獄

【新唐人2013年05月15日訊】香港四五行動成員古思堯因為焚燒中共國旗,上訴後刑期減至4個半月,上星期一刑滿,但因為另一宗燒區旗案仍被關押。星期二,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獲准保釋出獄。他向本臺表示,燒中共旗無罪,是替天行道。

口號:廢除國旗法,廢除區旗法,人權大於一切。

一批民主人士到東區法院外聲援古思堯,裁判官批准古思堯以兩萬元保釋外出,並同意讓他直接出境往大陸參加親友婚宴,案件6月3日再審。

這是64歲的古思堯第三次入獄,前兩次都是因為在立法會示威而惹禍,但刑期只有短短的14天和7天,今次就重判9個月,但他強調,燒中共國旗沒有罪。

四五行動成員古思堯:“我覺得自己是替天行道,是沒有罪。而且李旺陽事件,我覺得這個中共政權是典型的黑社會政權,是一個流氓法西斯政權,殺人政權,是一個屠夫政權,所以我根本不承認這個所謂的國旗,我就是焚燒國旗表示對大陸殺人政府表示強烈不滿。”

古思堯去年6月就李旺陽事件到中聯辦抗議,以及今年元旦日遊行,因為塗污及焚燒中共國旗及特區區旗被重判9個月,其後上訴後獲減刑。

新唐人記者梁珍在香港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