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書連載 】《包公案-龍圖公案》(第十三則)

【新唐人2013年7月16日訊】導讀:包公案-龍圖公案(又名《百斷奇觀龍圖公案》、《龍圖神斷公案》、《包公七十二件無頭案》),作者不詳。本書以百則故事情節敍述包公四處巡行斷案丶精察決獄的故事,反應了包公在斷案時表現出的超異智慧及包公的秉公執法,清正廉明和剛直不阿。通過包公審理過的一系列「人命」、「姦情」、「盜賊」、「爭占」等類案件均得以昭雪,完整全面的塑造了一個為民除害的清官形象。本書故事情節曲折,內容廣泛,對當時的社會生活作了生動而深刻的描繪。書中雖是沿襲了《包孝肅公百家公案演義》的部份情節,但仍值得一讀。

接上则

第十三則 偷鞋

話說江州城東水寧寺有一和尚,俗姓吳名員城,其性風騷。

  因為檀越張德化娶南鄉韓應宿之女蘭英為妻,多年無子心切,懇請求嗣續後,每遇三元聖誕,建設醮祠;凡朔望之日專請員城在家裡誦經。員城見蘭英貌美,欲心常動,意圖淫奸。晚轉寺中,心生一計。次日,遇德化往外,假討齋糧為由來至張家,賄托婢女小梅,求韓氏睡鞋一雙,小梅悄然竊出與之。員城得鞋,喜不自勝,回到寺中,每日捧著鞋沉吟無奈。適次日張檀越來寺議設醮事,員城故將睡鞋一隻丟在寺門,德化拾起,心甚驚疑。既與員城話畢,歸家大怒,狠究睡鞋,遂將韓氏逐回母家,經官休退。員城聞知計就,潛計逃回西鄉太平原,改姓名為馮仁,蓄髮二年。值應宿將蘭英改嫁,仁買求鄰居汪欽,逕往韓宅求姻。宿與欽素交好,遂允其姻。令擇吉過聘,刻期畢姻。欽回覆馮仁,即納彩親迎,逕成婚配。

倏忽韶光掣電,時光正值中秋佳節,月色騰輝,樂聲鼎沸。

夫婦對飲於亭,兩情交暢,馮仁樂飲沉醉,攜妻而笑道:「昔非小梅之功,安有今日之樂。」韓氏心疑,詢其故,仁將前情一一說出。韓氏聽了,敢怒而不敢言。身雖遭仁計襲,心恨馮仁刻骨。酒罷仁睡,時至三更,自縊而亡。次日,韓應宿聞知,正欲赴縣伸冤告狀,適遇包公出巡江州,應宿便寫狀呈告。呈為滅節殺命事:痛女蘭英嫁婿張德化為妻,久調琴瑟,無愧唱隨。禍遭惡僧吳員城即今更名馮仁者,窺女艾色,買婢竊鞋,陷女私情,致婿堅持七出之條;念女實無一生之路,特原其素抱貞節,又見其事無實據,姑自狐疑,權為收養。豈惡蓄髮改名,托鄰求配。身實不知,誤遭奸計。忽於昨夜威逼身亡,而冤不白,上祈秉三尺之威嚴,天網不漏,惡必萬斬始甘心。哀哀上告。

那時馮仁亦捏虛情抵訴,包公即將兩人收監。其夜,坐在後堂,忽然一陣黑風侵入。包公道:「是何怨氣?」既而有一女子跪在堂下,包公問道:「你是何處人氏?有什冤屈?直對我說。」那女子即將前情訴說一遍,忽然不見。次日,包公坐堂,差張龍、薛霸去獄中取出韓、馮二人審問,即將馮仁捆打,追究睡鞋之事。馮仁心驚色變,俯首無詞,只得直招。包公將馮仁家產入官,判斷馮仁抵命。自此韓氏之冤得伸,遠近快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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