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追討隱匿貪款 前總統被抄家

【新唐人2013年07月19日訊】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縱觀古今中外,貪官難逃法律制裁。韓國前總統全斗煥,在職期間曾利用內亂和非法手段斂財。最近韓國檢方為沒收全斗煥的財產,重新劍指這位昔日的政客。下面請看來自首爾的報導。

韓國檢方在16日和17日,突擊搜查全斗煥前總統的私宅,沒收了價格昂貴的名畫等財產。檢方的目的是追討其尚未上繳的1672億韓元(約合9億人民幣)非法財產

檢方還對全斗煥的子女親友住宅和公司共31處同時展開了搜查。檢方懷疑他借用家族和親友的名義轉移了財產。

全斗煥上世紀80年代曾擔任了兩屆總統。在卸任後,因涉嫌主謀軍事政變和鎮壓民主運動,被最高法院以叛亂、內亂和貪污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追繳220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2億元)的贓款。

但是全斗煥聲稱自己沒有財產,至今只繳納了大約5分之1的追討金。

追討全斗煥前總統非法財產幾乎沒有任何進展的情況下,最近韓國國會通過了特別法案。據此法案,除了總統本人、家族等第三者也可以成為追討的對象,追討時效也延長了7年。

檢方的搜查開始後,韓國輿論表示歡迎,首爾市民紛紛表示,無論需時多久也要實現正義和法制。

公司職員車智鏞:“按照法律追討是理所當然的,檢方決不能手軟走形式,也不能唱雙簧,希望這次嚴懲不貸。”

個體業主鄭昌鎬:“只有徹底糾正過去的錯誤,才能有更大發展的機會。”

韓國法院裁定全斗煥罪名成立到這次展開大規模搜查,已經過去了16年的歲月。但是全斗煥家族藏匿財產的手法多端歷時又長,韓國檢方的追討行動結果如何,目前不容樂觀。

新唐人記者楊雲韓國首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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