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7歲少年難忍當兵苦 拒服兵役被罰3萬

【新唐人2014年2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綜合報導)近日大陸媒體披露,年僅17歲的小李,因為無法承受當兵之苦,拒絕繼續服兵役,被海南武警總隊退回原籍後,被強制執行罰款3萬元的處罰決定。

浙江在線報導,縉雲縣壺鎮鎮宮前村人小李,2012年12月,到海南某武警訓練基地做了一名新兵。可是,入伍後,小李才發現,自己無法承受當兵的軍營生活,而拒絕繼續服兵役。

面對早晨5點起床,疊被子整理內務;集中晨練後吃早飯;8點30分左右開始日常訓練,內容主要包括站軍姿、齊步走、跑步等;12點午飯後休息2小時候,繼續下午的訓練項目,一直持續到晚上6點才結束。日復一日的訓練和三點一線的生活不僅辛苦,而且單調。

小李滋生了畏難情緒,並以不適應部隊生活為借口,堅決要求回家。雖然經多方做工作,小李仍拒絕繼續服兵役。2012年12月27日,小李被海南武警總隊正式退回原籍。

不過,2013年7月24日,縉雲縣人民政府根據《浙江省徵兵工作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作出了對小李拒服兵役罰款3萬元的處罰決定。並因小李拒不履行處罰義務,縉雲法院經依法組成合議庭審查後,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向小李發送了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表,責令小李在2014年1月7日前履行行政裁定書確定的法律義務,但小李仍一直拒絕履行,並認為處罰決定不合理。

最後,小李父母為兒子墊付了3萬元罰款,此事才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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