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廷丟鞋案 判罰1萬元要上訴

【新唐人2014年07月13日訊】太陽花學運成員陳為廷、林飛帆等7人,因為不滿大埔拆遷案,去年8月間在苗栗縣政府前舉辦活動,事後丟雞蛋、以及用球鞋丟擲縣長劉政鴻一案,苗栗地方法院今天(11日)判決,只有陳為廷丟鞋案判處1萬元罰金,球鞋沒收,其餘都無罪,對此,陳為廷說,將提出上訴,並請法院還他球鞋。

辯護律師李宣毅:「我們有請求法院要發還,法院目前是沒收這個鞋子。」

苗栗地方法院外,陳為廷跟律師拿起超大的保麗龍鞋,表示對丟鞋案判決的不服。

島國前進成員陳為廷:「在丟鞋這個案子 這是一個正確的判決,希望能再爭取到更大的空間。」

針對島國前進成員陳為廷及林飛帆等7人去年在苗栗縣府丟雞蛋,以及陳為廷用鞋丟擲劉政鴻案,苗栗地方法院11日宣判,只有陳為廷丟鞋案判處1萬元罰金,球鞋沒收,其他人都無罪。

島國前進成員林飛帆:「我其實不覺得說,今天為廷丟鞋子這件事情,應該是要判有罪,我不覺得應該是這個樣子,這是他的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我們認為這基本上是他表達這個言論,對劉政鴻抗議,而且甚至說在當時候,要去阻止劉政鴻去強闖靈堂、強闖商家,這樣一個事情。」

大埔拆遷戶張森文遺孀彭秀春:「當然有點不公平啊,是啊,你為甚麼硬闖人家的靈堂,你沒有闖人家靈堂,你就不會有這些事情發生。很生氣啊,我覺得這個鞋子不是他丟的,是我先生丟的,我一直以為是這樣子啊。」

去年9月,陳為廷在大埔案拆遷戶的告別式當天,向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砸頭,被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對於一審判決,苗栗縣政府則說,要等收到判決書後才會回應。

新唐人亞太電視林秋霞、姚瀚宇台灣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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