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舉報瀋陽高官被拘 獲釋後勇曝其罪行

【新唐人2014年9月4日訊】(新唐人記者顧星音綜合報導)瀋陽一名35歲女子日前發微博舉報瀋陽官員,被警方以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0日。近日,她通過微博上傳了自己的行政處罰文書,曝光瀋陽市市長、市委書記、市公安局長設置駐京辦維穩工作組這一非法機構,並以流氓手段綁架百姓,濫用職權指派警力截訪等罪行,引起廣大網友關註。

9月3日下午4時7分,瀋陽35歲女子郭宏俠在新浪微博上傳了3份蓋有瀋陽當地警方紅色公章的法律文書。內容分別是瀋陽市公安局瀋北新區分局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瀋陽市公安局瀋北新區分局傳喚證和瀋陽市拘留所解除拘留證明書。

文書內容顯示,郭宏俠被行政拘留的原因為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拘留期從2014年7月31日至8月10日。其中,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顯示了拘留她更明確的理由:瀋陽市瀋北新區警方查明,2014年7月30日18時57分,郭宏俠在瀋陽市瀋北新區馬剛鄉鐵營子村自家中,利用自家已連接互聯網的電腦,登錄用戶名為郭宏俠的個人新浪微博,「虛構事實」,發布「陳海波、曾維、許文有利用職權,設置瀋陽市政府駐京辦維穩工作組這個非法單位,不惜用流氓手段綁架百姓,濫用職權指派公安警力截訪,出具虛假情況說明強行拘留,偽造拘留證」等信息。這些信息已被轉發4次,並有評論3條。

據郭本人敘述,她是於7月30日晚10點多在家中被警方帶走的。瀋陽市拘留所將她拘留10天後,於8月10日上午9點將她釋放。而此次並非她首次遭當局拘捕。2009年,郭宏俠父親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傷,進入司法程序後出現矛盾,令她走上進京上訪之路。近年她與家人反映問題的過程中,也有多次被拘的經歷。

另外,行政文書中所提及的陳海波、曾維、許文有等官員,分別為瀋陽市市長、瀋陽市委書記、瀋陽市公安局長。其中,許文有靠迫害法輪功,在不到3年的時間內從最初的普通刑警爬上政法委副書記的職位。作為周永康在瀋陽公安的爪牙,許文有在遼寧省警界也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

郭說,此次公開在微博中點出這幾位中共高官,是因為「問題至今未解決」。而她之所以在被釋放後不久又上傳了這3份拘捕文書,是「因為發微博被拘十天,需要法律支持幫助」。對此,瀋陽市公安局及瀋北新區分局都拒絕作出回應。

網友對郭敢於公開舉報的行為紛紛表示支持。不少人表示,立案調查都沒有就直接拘留的行為實在太無賴,「中國的公安已經淪為領導的御用打手」。他們也表示將持續關注該事件發展,因為「沒有人關注監督只會讓當權者更加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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