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國土廳長疑涉宋林案落馬

【新唐人2014年11月19日訊】(新唐人記者鍾離述綜合報導)日前,中共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李建功被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分析稱,這是華潤宋林案進一步發酵延伸的表現。

11月18日上午,中共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了以上消息。大陸《經濟參考報》指出,李建功是身兼中紀委常委的黃曉薇「空降」山西壓陣之後,山西省紀委查辦的第三位廳級官員。

報導稱,山西省國土資源廳被指涉嫌非法為金業集團「恢復」探礦權證,是李建功被查主要原因。

據悉,華潤收購金業資產包存在的問題,除了資產包價格被高估之外,作為交易標核心資產的原相煤礦、中社井田和紅崖頭井田,採礦證和探礦證在華潤收購前已過期,按礦產法相關規定,過期且未辦理證照的煤礦,應屬於國家所有,金業集團並無權處置。

報導稱,一個流傳甚廣的說法是,對此項行政許可,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內部意見並不統一,一直分管礦業工作的副廳長王曉力認為該交易程序有瑕疵,不願為金業集團和華潤辦理手續。

不料,在上述轉讓公告登出前,王曉力的分管領域被調整,旋即公告發出。由此,輿論矛頭直指身為該廳廳長的李建功,其作為幕後直接推手的角色呼之欲出。

當地多位熟悉山西官場的知情人士透露,李建功和張新明的關係親密,人前人後都叫「新明」,從不避諱,二者除去「一個送錢、一個收錢」的權錢交易之外,李建功對張新明還表現出某種程度的巴結和討好,以求有「地下組織部長」之稱的張新明在領導面前「多栽花,少栽刺」。

報導稱,與幾乎所有落馬中共官員出事前都振振有詞一樣,在被宣布接受調查的三個月前,李建功在山西省國土資源紀檢監察工作座談會上聲稱廉政關係全省轉型跨越和國土資源事業的發展,關係官員們的個人安危。

宋林案與山西的瓜葛

此前媒體曾披露,2010年2月,華潤集團控股的上市公司華潤電力通過旗下山西華潤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同金業集團簽訂協議,成立太原華潤煤業有限公司,並高溢價收購金業集團的資產包,涉嫌巨額國有資產流失。

2013年7月,有記者第一次實名向中紀委舉報宋林,稱宋林等華潤集團高管在對山西金業的百億併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元國資流失。

金業集團老闆張新明在此案中被外界懷疑從這筆交易中套現百億,其與宋林之間也被疑有利益輸送。今年8月4日,傳出張新明被司法機關帶走。

報導稱,除了神秘高層以外,宋林案關鍵人物均已落馬。《新京報》早前援引消息人士稱,宋林被舉報後,中共高層批示嚴查,但調查遇到阻力,但擱置了將近一年時間。

海外中文雜誌《彙報》9月6日發文,引述消息人士披露的內幕,揭開了宋林與其政治靠山的一些內幕細節。

據報導,宋林被第二次舉報後,有親信勸宋林先出去躲躲風頭,也有人勸他留在香港靜觀事態發展,還有手下人建議他「好好休息一下」,當時宋林表示有「老常委」支持,自己不會有事。

消息人士透露:「宋林所說的這位『老常委』,其實就是曾慶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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