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貪官庭審辯解:工作忙沒空退賄款

【新唐人2015年05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李楠綜合報導)中共貪官們在被庭審時為了給自己貪腐行為辯解,隨口拋出各種奇葩理由。據大陸媒體5月24日報導,有貪官說受賄為了情人;也有貪官說因為工作繁忙沒有時間退賄;還有官員說,社會風氣就是這樣,行賄的人都是含著眼淚讓我把錢收下的,我不收就對不起他們。

近日曝出的廣西欽州市水利系統「坍塌式」腐敗窩案引起社會關注。據瞭解,欽州市欽北區水利局原副局長陳紹貴分管人飲工程工作,實際權力並不大,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甚至連簽字權都沒有,直至案發時他都不明白為什麼管材供應商居然送了116萬元給他。另一名欽州水利系統權力很小的普通在落網後感歎:「我沒有什麼權,也沒有主動要錢,老闆也拚命塞錢過來。」

福建省福州市原副市長時小雨,在2014年庭審中稱,承認收受第一筆莆田德信房地產有限公司、莆田德信電子有限公司負責人的行賄和第二筆莆田立豐房地產有限公司、莆田立豐鞋業有限公司負責人的行賄,但因為工作繁忙沒有時間退還,所以在退休之後才予以退還。

曾任南京六合區交通局副局長的徐亞俊,玩網路遊戲差錢時,工程老闆贊助了他4萬多元。他帶妻子在海南購物錢不夠,工程老闆又轉了兩萬「臨時救急」。他給別人安排個工作,對方過節來送禮,羊肉袋子裡「藏」了1萬現金。今年,徐亞俊因被指控受賄82萬多元,在南京六合法院受審,庭審中他多次表示,社會風氣就是這樣,自己受賄也是被動的。

蘭州市中級法院2009年審理甘肅省慶城縣原縣委書記張暢鈺受賄案時。張暢鈺對自己受賄行為辯稱:「他在我辦公室裡,談完事後放下5萬元就走,如果我追出去拒收,很有可能傷害了我們縣民營企業家的自尊心,萬一導致項目夭折,我豈不是成了罪人。」

江蘇省睢寧水利局原局長張新昌因受賄罪,被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而在庭審中,張新昌對於收受多位下屬錢物的辯解頗有「創意」,他在法庭上說:「行賄的人都是含著眼淚讓我把錢收下的,我覺得我不收就對不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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