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抵制新國安法 張德江欲再造亂局?

【新唐人2015年07月22日訊】(新唐人記者鍾離述綜合報導)中共新《國家安全法》出台後,發生的對大陸維權律師的大抓捕,再度引起外界對香港的擔憂。香港各界排斥中共新國安法,認為他是懸在香港頭上的一把利劍。有分析指出,該法案出台與中共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有關,中共極可能利用此法在香港再次製造混亂。

7月21日,BBC發表署名林貢欽的評論文章指出,今年7月1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國家安全法》,在第11條第2款及第40條第3款,首次將香港和澳門納入適用範圍,列明港澳台民眾都有義務維護中共「國家主權」,履行維護中共「國家安全」的責任,引發香港各界的強烈反應。

港府官員們異口同聲的表明新國安法不適用於香港。許多學者也紛紛表示,新國安法與香港無關。文章稱,在香港,很少看到國家頒布的法律這麼不受待見,人人避之不及。

雖然中共人大法工委聲明,新國安法目前不在香港實施,但還是強調,香港要按照《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通過本地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早在2002年,中共當局希望在香港儘快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把「分裂國家行為與顛覆國家罪提案」作出諮詢。結果引發港民反對,有50萬人參與當年的「七一大遊行」,最後不了了之。

本次的新國安法,雖然因為基本法第23條未確立,不能在香港實行,但法律專家評論說,在香港人心理上仍然引起「寒蟬效應」,該法相當於一把懸在港人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香港袁國強司長指出,如果香港人在香港如觸犯中共新國安法,赴中國大陸有可能被捕。

據悉,香港自回歸以來,涉及全國性的法律有過三次增減,其程序不是通過《香港基本法》第159條的修法,而是經過中共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決定。

決定有,如果香港「出現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中共人大常委便有權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8條,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在這情況下,中共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林貢欽在文章中分析,新國安法涵蓋面廣,又沒有列明具體罪名和罰則,令執法者擁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如果沒有監督與制衡,不是國家和香港之福。

張德江被指借新國安法製造亂局

新國安法出台一周後,中共當局在中國大陸掀起抓捕維權律師的狂潮,短短兩週時間,抓捕人數超過200人,引起全世界震驚。

希望之聲《石濤評述》節目評論說,中共暴力打壓維權律師非常高調,以中共公安部和中宣部作為主要的代表方式,採用的手段是周永康與李長春曾經採用的手段。

按照北京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張千帆先生的說法,甚至連檢察院都沒有發出通知,央視就已經說人家是犯罪集團了。石濤指出,這種純周永康式的「維穩」的做法,純李長春式的這種栽贓陷害這種非人性的做法,讓人們感覺到今天的一切處於一種混亂中。

時政評論人士唐靖遠指出,從現在局勢看來,中共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主導出台的新《國安法》,是一個精心設計的一個陷阱,不但給中國大陸造成混亂,同時也給香港埋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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