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溫州插播 工程師被判12年

【新唐人2015年08月08日訊】一名電腦工程師由於去年8月浙江溫州的電視插播事件,被判刑12年。他在電視中插播的良心犯,六四、法輪功等內容觸怒了中共當局,但評論人士指出,這些內容都是中國人認同的,有利於老百姓的權利意識。

根據網友上傳的電視畫面截圖,當天溫州有線電視的機頂盒遭到黑客控制,顯示「機頂盒無法接受信號」,但畫面播出了許多反共,內容不同於當局口徑的標語,例如「釋放王炳章」、「共匪才是罪犯」、「不要和土共魔鬼合作」以及「我們的天賦人權自由被剝奪,我們的家園一直被敵人佔領」等等。也有標語批評中共鎮壓法輪功,「土共非法偽政府無資格宣佈任何團體為邪教」,「法輪大法好」等等。

和這些標語同時播出的,還有很多敏感相片,包括六四事件中的坦克人、西藏自焚僧人、維權人士被自殺等等。標語和圖片的落款是「反共黑客」 。

黑客攻擊持續了幾十分鐘後,節目被中斷。全市長達5小時無法接收電視。《央視》說,「範圍涉及溫州市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以及洞頭縣的15.98萬戶人家,一共46.5萬臺中廣有線電視機頂盒遭受黑客攻擊。」

插播事件後十幾天,北京NDS公司信息系統工程師王一波被捕,今年4月他被溫州市鹿城法院判刑12年。央視8月3號的「焦點訪談」對這一事件進行了報導,視頻中王一波聲稱,「在公司工作多年,個人機會比較少,感覺沒甚麼職業前景,對公司心存埋怨」,於是出於「發洩一下私憤」進行了這次插播。

原美國電子雜誌《大參考》主編李洪寬認為,所謂「泄私憤」的供述,好比《水滸傳》中的宋江,帶醉題詩被誣謀反只得裝瘋。

原電子雜誌《大參考》主編李洪寬:「他是一種通過自貶人格,然後呢希望獲得一種比較輕的一個判決。歷史上的故事,宋江就用這個辦法。我相信中國人大部份能琢磨出來是個甚麼意思。這個小夥子通過做這件事,自己得不到任何東西,這完全是一種義舉。他插播的那些內容,全是中國人民內心裡認同的東西。」

大陸自由撰稿人朱欣欣分析,用「泄私憤」來做藉口也是當局需要的,試圖以此迴避事件的實質。

大陸自由撰稿人朱欣欣:「如果他說,不是『泄私憤』,那就是說表達了民眾對中共專制制度的憤怒,和反抗。那老百姓就明白了。」

「焦點訪談」把這一事件提高到了「國家安全」的程度。聲稱「這是針對有線電視網路新型的攻擊方式,此前從未出現過,其傳播範圍更廣,社會危害性更大。」但評論認為,12年量刑太重。

李洪寬:「12年太重,因為所謂的傷害不能證明有任何傷害。共產黨的法院沒辦法證明,這幾十萬的觀眾,看了插播的節目之後,會不會就反黨?」

大陸「權利運動」組織發起人之一胡軍表示,王一波插播的這些信息,對中國國家並沒有威脅,只是曝光了共產黨。

大陸「權利運動」組織發起人胡軍:「國家這個概念和政府的概念、和共黨的概念,它都是不一樣的。但是它現在把它捆到一起。其實我們現在正常應該理解到,真正造成社會危害的是甚麼?是公權力。如果公權力不被制約的話,它會造成整個人類的災難。」

溫州電視插播的這些內容,在中國大陸以外並不屬於禁區,人們可以自由檢索。胡軍認為,讓中國人知道這些消息,就是讓他們知道自身的權益,從而有意識,來保護自己的權力、財產、言論自由。老百姓自己能衡量,這些到底是好還是壞。

採訪/朱智善 編輯/尚燕 後製/舒燦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