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江澤民親信王林案 《南都》記者遭刑拘

【新唐人2015年10月17日訊】涉及江西所謂「氣功大師」王林案被抓的人越來越多,繼9月中旬王林的秘書與前妻先後被警方抓捕後,《南方都市報》記者劉偉,也因報導王林案被江西警方帶走。16號,《南都》發出聲明表示震驚,說劉偉只是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劉偉身邊人透露,10月8號晚8點,劉偉從成都家中前往機場飛北京,晚10點後失去聯絡。隨後,劉偉家人從江西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拿到了拘留通知書,警方指控劉偉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

16號晚,《南都》發聲明說,劉偉對王林案的採訪、報導等,都屬於履行工作職責的職務行為,他們對劉偉被抓深感震驚和意外,9號已向警方正式反饋。

自由撰稿人劉逸明:「我覺得這個事情非常的荒唐,新聞媒體的記者沒有保守國家秘密這種義務,再說他在採訪王林的時候,採訪相關人士的時候,對方有沒有聲明這些是國家秘密?如果說,之前跟他交待的,這個可以讓你了解,但不可以讓你報導,記者還是不會報導那麼詳細的。」

王林被稱為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國師」,今年7月份,因捲入綁架殺害其徒弟鄒勇,被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隨後,劉偉趕赴萍鄉採訪報導,並刊發王林家人提供的多份承諾書,內容大多涉及將鄒勇判重刑的權錢交易。

上海律師鍾錦化:「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指的是當事人故意用竊取、收賣、刺探這些非法手段獲取國家秘密的行為,劉偉作為一個新聞媒體記者,他從王林家屬那裏正常的獲得了這些承諾書,然後予以刊發,是不可能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的。」

劉偉目前被南昌市關押在進賢縣看守所,《南都》報社已經幫助他的家屬聘請了辯護律師,不過,劉偉的家屬、律師先後兩次遞交取保候審申請,都被警方拒絕。

新唐人記者李韻、元真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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