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強醫精神病 舊金山實行勞拉法案

【新唐人2015年10月28日訊】舊金山將於11月2號,實施加州在2002年通過的勞拉法案,成為加州第5實行該法案的縣。

舊金山市長李孟賢表示,在勞拉法案之下,舊金山城市輔助門診病人治療方案將在社區幫助服務家庭成員中嚴重精神病患。除了病患,還有醫療專業人員與家人的參與,共同為病人找到一個可持續性的治療方案,讓舊金山成為對精神病患富有同情心的城市。

該項目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像徵性的法庭,符合條件的病患需要經過嚴格的法律審查程序,專家組也會首先在自願的基礎上嚐試治療。如果一旦病患拒絕了法庭的治療要求,城市也不可以強迫病患接受治療。

旨在幫助有不配合治療史記錄的成年精神病患的勞拉法,取名於2001年在內華達縣一所心理​​健康診所工作的,19歲的勞拉•威爾考克斯(Laura Wilcox)她與另外兩人被一名拒絕接受強迫精神治療的41歲男子所槍殺,在勞拉父母的努力下,加州才通過了勞拉法案。

預計舊金山這樣的病患不超過百人,今年城市將提供25個治療位置。

新唐人記者古馨雨舊金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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