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這樣帶錢出入美國面臨全額沒收甚至刑事處罰

【新唐人2016年08月17日讯】進出美國的朋友們要注意了,如果你準備帶超過一萬的美金出入境美國,但為了避免申報麻煩,而將大額現金分拆開,讓同行的家人或朋友幫忙攜帶過境,後果非常嚴重。一旦查實,辛辛苦苦帶來的錢很可能被全部沒收,甚至面臨刑事處罰。這是美國海關公布的海關新規嚴禁分拆攜帶超額現金/支票等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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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的金融票據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個人支票,旅行支票,金幣,證劵或股票(憑票即付形式)等。

最近華人圈熱傳一個「拿了簽證,過不了海關」的故事。

一家三口來美,按照規定攜帶的現金超過1萬元要申報,於是父親想省去麻煩,一人不超一萬,加起來可以攜帶三萬現金,飛機上填寫申報單時,在「是否攜帶超過1萬元」上也的確打了勾。

但是過海關時被官員詢問攜帶金額時,父親說:「三個人平均一人帶了1萬元」。當海關人員搜查他的包裹后,以「不誠實」的原因,將3萬元錢全部沒收。

CBP美國海關邊境部門公布的新規里,關於分拆攜帶現金/支票做了明確說明:嚴禁分拆攜帶超額現金/支票入境!(if persons/family members traveling together have $10,000 or more, they cannot divide the currency between each other to avoid declaring the currency.)

根據最新規定,進入或者離開美國攜帶的現金沒有上限。但是如果一個人或數人一起旅行,需要填寫了聯合的申報單(CBP Form6059-B)。攜帶的現金/支票超過1萬美元必須填寫「貨幣和支票國際運輸報告」(FinCEN 105)

詳情參見CBP官方解釋

美國海關還強調,如果家庭成員一起旅行攜帶的現金總數超過一萬元,他們不能為了避免申報,把現金拆分開攜帶。

官方還給出了一個例子進行說明。如果小A和小B结伴入境美国,小A携带了$5,000 ,小B携带了$6,000。在海关眼里,他们一共携带了$5,000 +$6,000=$11, 000(超过$10,000 申报线)需要申报,并填写FinCEN 105表格。

超額沒收

如果携带金额超过$10,000 没有申报,可能面临全额没收、甚至受到刑事處罰。

FinCEN 105表格可以在旅行前填寫或當通過美國海關的時候填寫,如果需要幫忙,海關人員(CBP)可以幫忙填寫表格。

因中轉(in-transit )進入美國也需申報

當你進入美國只是作為中轉地進入其他國家時,你也將被要求到海關邊境保護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簡稱CBP)與移民海關執法局(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清關。如果攜帶的金融票據(例如現金,背書過的個人支票,旅行支票,金幣,憑票即付形式的證劵或股票等)價值在1萬美元或更多,你也必須填寫FinCEN105表格,當你進入美國時,交給海關官員。

金融票據上寫明了接收人,但沒有背書(endorsed)或有限定背書,可以不用申報,額度超過1萬美元的信用卡也可以不申報。金條也不屬於這個要求範圍之內。(詳情參見CBP官方解釋

美國海關列出的常見問題及解答

1.1萬以上美元要申報,是否包含1萬元?

美國海關規定,隨身攜帶超過1萬以上美元現金或是票據,在入關時一定要申報。美國海關目前還沒有相關明文規定,也沒有類似案例發生。(但為了省心,小編建議還是申報吧)

2.攜帶超過1萬元是只針對美元嗎?

美國海關規定,攜帶現金要申報的不僅僅是美元,任何國家貨幣只要摺合美元超過1萬都要申報。
所以請記得在入關前,將手中的其他貨幣按當天匯率換算一下。

另外,海關人員檢查時,會把美元或其他貨幣合計計算,只要金額超過1萬美元,沒申報,錢一樣全部沒收。

3.超過1萬美元的支票需要申報嗎?

美國海關不會只認鈔票不認支票。

進出美國的人攜帶的旅行支票、現金支票及別人開的個人支票,還有可流通證券也都須算在1萬美元內,超了就要申報。

(記者王蘭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唐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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