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虎傷人受害家人發公開信 提幾點意見

【新唐人2016年10月14日訊】7月23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發生老虎傷人事故,導致一死一傷。32歲遊客趙女士在東北虎園下車時,被老虎拖走受傷,其母周女士下車救女兒時遭老虎撕咬導致死亡。

對於這次老虎咬人事件,外界一度傳出多種說法。10月12日趙女士首度公開發聲,講述當時的事發經過。下面是趙女士一家的公開信:

受害人一方致媒體及公眾的幾點意見

“7•23”東北虎致遊客傷亡事件發生後,我們受害方家屬接受有關單位的吩囑,本著控制事態、依靠政府協調解決的態度,拒絕了所有媒體的採訪。即使在網上出現貶損我們的各種謠言、以致輿論一邊倒的情況下,我們也是一邊忍受失去親人的悲痛,一邊忍受謠言的毀謗,沒有作出任何辯解。我們作為普通老百姓,一直相信和依賴政府會給我們一個公平公正的解決辦法,尤其是這件事發生在“天子腳下”。但延慶區政府出台的調查報告卻打破了我們的幻想,對於這個調查報告,我們無法接受。我們認為,該報告對部分事實刻意隱瞞,所述事實存在多處不實之處,袒護園方和為政府推卸監管不力的責任,體現的是當地政府個別部門和駐地企業的利益合謀,沒有反映出對遊客生命安全的最高尊重和重視!隨之而來的是園方態度的急劇轉變,從開始的積極接觸、願意協商解決變成後來的不理不睬,甚至聲稱自己沒有任何責任,顯然就是因為有了該報告的出台而有恃無恐。有鑑於此,我們雖然有過錯、雖然弱勢,但也不得不發出一點聲音,希望公眾能做出正確判斷。

一、關於政府聯合調查組的《報告》

1、報告故意隱瞞了園方系違法經營的重大事項,將園方責任推脫乾淨,是用政府聲譽為違法經營者背書

本次事故,我方有未充分注意安全而擅自下車的過錯。但如果一個極端危險的遊覽項目把安全責任全放在遊客身上,遊客一有疏忽就會死傷,這樣的項目符合安全要求嗎?或許責罵我們的網友都是在日常生活中嚴於律己的人,然而園方在過去幾年中發生的多起老虎傷人事件,說明總有人是會疏忽的。這些人的安全園方就可以不考慮嗎?如果過山車的保護桿遊客可以自行打開,寫上“不准打開”就安全了嗎?毒品寫上“請勿吸食、後果自負”就會允許售賣嗎?出了問題就都與商家無關?報告稱自駕游項目沒有標準,但它是個景區,94年國家就要求景區必須經安全檢查驗收合格才能開業,2013年實施的《旅遊法》又規定,景區開放應當經過安全風險評估,滿足安全條件。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安全生產法》也強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發時,園方尚未經安全評估,不能認定它具備安全條件,其繼續開放經營就是違法經營。報告“建議”園方進行第三方安全評估,但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豈能以“建議”來敷衍?園方在這次事故後才增加了電網隔離等安防措施,如果早安裝,就可避免多起下車死傷事故!傷者下車處附近沒有任何警示牌,事後增加了36塊,也說明警示不足。園方長期違法經營,政府相關部門失職不管,多起相同事故的發生已經證明,本次事故的發生有其必然性。

2、報告故意隱瞞了屍檢報告的結論,目的是隱瞞園方救援遲緩的事實

事故發生後,市公安局延慶分局立即委託延慶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對死者進行法醫學檢驗,出具了《法醫學屍體檢驗鑑定書》;隨後,市公安局延慶分局出具了《關於周克勤死亡的調查報告》。作為常識,上述屍檢報告是最權威的關於死者屍體傷情狀況和死亡原因的材料,但報告卻令人詫異地引述沒有效力的病歷,迴避了權威的屍檢報告!我們認為,這就是為了隱瞞屍檢報告中死者非老虎直接咬死,系“失血性休克死亡”的真相!完整視頻顯示,巡邏車除了轟油門,按喇叭,沒有其他任何救援措施,傷者丈夫連續拍打車門,繞著車輛求救,巡邏員的回答是:“我們也不敢下車,這種情況下無法救。”從老虎傷人到園方金杯車將人拉走,已經過去21分鐘之多,而送到醫院,已經是44分鐘之後。期間,園方救援人員也沒有對受害人採取任何止血、包紮等急救措施;園方在事發17分鐘後才撥打120急救,謊報發生交通事故,120趕到時園方已自行運送傷員,沒能進行現場急救。可見,死者的死亡與園方沒有有效驅虎、沒有及時撥打120、耽誤搶救等持續性過錯有直接因果關係。

3、政府聯合調查組系片面做出結論,所述事實存在自相矛盾之處。

調查組先後對受害人及家屬進行了調查,並錄了筆錄,但在報告裡卻完全沒有採納受害方的任何證言證詞,全部採納園方的說法,對受害方極其不公。律師要求復制視頻和調查筆錄等材料,遭到拒絕,導致受害方對調查報告的依據、出處全部不清楚。事發後,受害方請國內侵權行為法專家對事件進行了論證,將專家論證意見作為受害人方意見向調查組提交時,調查組明確以獨立調查為理由表示拒絕接受。法院也是獨立審判,難道可以不聽任何一方當事人的意見嗎?

正由於報告系調查組片面做出,失去公正立場,其內容有多處不實甚至矛盾之處。如所謂與園方簽訂了協議,但那個協議是關於“車損責任”的協議,核心內容是車輛被動物損壞不予賠償的違法“霸王條款”,只讓遊客在表格上簽個字,起不到警示作用;如報告稱傷者是“對園區管理人員和其他遊客的警示未予理會,擅自下車”,完整視頻顯示,所有自駕車都是走走停停,巡邏員又如何判斷傷者要下車而給予警示?實際上傷者是下車走到駕駛側才聽到警示回頭張望的,而且報告之前也說是發現傷者下車後才警示“要求其上車”,與後面說不理會警示而下車前後矛盾。報告說救援人員下車就未發現周某有呼吸和脈搏,但事後園方工作人員曾明確告訴過受害方:周某抬上車後仍有呼吸!

總之,延慶區政府聯合調查組出具的這個報告,顯失公平公正,我們已經委託律師提出詳細的質疑意見並向相關部門提交,並請求上級機關能夠本著對人的生命權的最高尊重,重新作出調查報告,給受害方一個公正的說法。

二、網上各種造謠和傳言,不排除是園方僱傭水軍轉移公眾注意力,為自己推脫責任。

事發後不久,媒體就發布了老虎撲倒傷者的視頻,同時,關於傷者脾氣暴躁、與丈夫吵架暴怒下車的虛假報導就隨著視頻傳向全國,一時間引爆了輿論,網民鋪天蓋地的指責和謾罵隨即而來;事發後幾天內,網絡上先後出現“女子是男子的情人,平常關係不太和睦,孩子為其非婚子女”、“平時就霸道,愛和老公吵架” 、“單位裡全都知道每次打架的過程”,而後來,從未與任何醫療機構發生過糾紛的受害方,也成了“職業醫鬧”、“已經成功醫鬧了三起”。網友情緒持續被點燃:“作死!”、“活該!”……罵聲像潮水一般撲面而來。雖然後來的媒體調查一一否定了上述謠言,但造成的負面影響持續至今,難以消除。

傷者下車,是因為傷者入園後一直在行進的車上側向觀看動物,導致暈車不適,又誤以為到了安全區,而下車與丈夫換開。受害方從未提過吵架下車之事,車上也沒有其他人,吵架傳言如何產生?鑑於此傳言與視頻同時傳播,而能提供視頻的只有園方,加之網上很多評論帳號都是新註冊的,讓人不得不懷疑園方有製造網絡輿情和僱傭網絡水軍攻擊受害人、轉移矛盾的嫌疑!而園方公佈的視頻部分,故意截取到巡邏車衝上柏油路,使公眾誤認為園方救援很及時,但完整視頻顯示,此後這輛車就停止那個地方十多分鐘沒有動,車上的人員在車裡轟油門、按喇叭,對老虎根本構不成有效驅趕。結合園方最初以發生交通事故撥打120救護的情形,園方的所作所為值得受害家屬方懷疑!

三、受害方對本次事故及輿論的基本看法與態度

就此次事故而言,我們受害方一死一殘,悲痛無以言傳。傷者因身體不適而下車,並不是自殺,也不是不顧警示而甘赴風險,而是不了解園區佈局,誤以為過了兩個門已到了安全區域。傷者沒有審慎地對待自身的安全注意義務,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我們對此非常懊悔!但受害人的過錯,不能掩蓋園方的過錯。園方安全設施不足、遊覽模式有安全隱患、沒有應急預案而不能及時救援、未經安全評估而違法經營等一系列問題,是導致發生事故的深層原因,如果這次我們不出事,還會有其他遊客下次出事。園方作為經營者,絕不是報告所言的毫無責任!

本次事故引發了巨大的輿論風波。對於輿論,我們理解一般網民對漠視規則行為的憤怒,也沒有在網上辯解主動的“漠視”與疏忽的“誤以為”之間的區別,我們全部接受網民的批評、指責甚至謾罵,希望以後大家接受我們血的教訓,所有人都能遵守任何法律和規則。對於表示了對死傷者同情的網民,我們感謝你們人性的關懷。我們還注意到,網絡上法律界人士普遍提出了園方的責任問題,有人也受到網絡圍攻,我們也感激你們的仗義執言,並對你們遭遇的攻擊表示歉意。對不計報酬給我們幫助的專家、律師,我們也表示誠摯的謝意!至於網絡謠言,雖然給我們受害人帶來了精神上的二次打擊和傷害,但各自捫心,我們也不會追究。我們唯一期待的,是此事早日得到公平公正的定性和解決,並再也不要發生類似事故。

謝謝大家!

“7•23”東北虎致遊客傷亡事故

受害人及家屬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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