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晒假槍被拘5天 四川男:上網別裝

【新唐人2017年02月08日訊】近日,有網友在社交網站上貼出了其個人持槍的照片,還曬出一張「公務用槍槍證」。經檢查確認,「槍」系玩具槍,「公務用槍槍證」也是無效的網上截圖。目前,涉事男子已被拘留。

據陸媒報導,2017年2月5日,網友「中成哥i」在新浪微博晒「槍」和「公務用槍槍證」,2月6日晚,當事網友蔣某某被四川資陽市樂至縣警方調查。經檢查確認,「槍」系假槍,「公務用槍槍證」早已作廢。2月7日,蔣某某被行政拘留5日。

據報導,21歲的蔣某某是四川資陽樂至縣人,其於2月1日在樂至縣城地攤花10元(人民幣,下同)購得假槍一把,2日拍攝照片,隨後發佈在微信朋友圈和QQ空間,5日中午發佈至微博。而「槍證」照片系蔣某某保存的截圖。

蔣某某在接受陸媒採訪時透露,今年回家過年時,他和曾經玩得較好的幾名高中同學相約在縣城聚會,並入住一家賓館。2月1日晚上,他和其他3名同學準備晚餐,前去買水途中發現有一處地攤在賣玩具槍。他和同學花10元買了一支塑料玩具槍,還買了一袋塑料子彈。第二天午後,與其他兩名同學在賓館時,出於好玩,他讓同學為自己拍攝了多張炫「槍」的照片。

蔣某某回憶道:「拍了照片,我才想起手機上還存著一張高二時在樂至貼吧發現的『槍證』圖片。2日晚上,他便將炫「槍」的照片和手機上保存的「槍證」圖片發在微信朋友圈和QQ空間。「QQ和微信上都是朋友,發的時候也沒有多想,只是為了好玩。」蔣某某回憶,3日晚,帶著玩具槍回到老家後,父母還就此事詢問過他。「我給他們(父母)解釋說是假槍後,父母也沒有說什麼。」

蔣某某介紹,過年後,他正準備前往崇州的一家汽修廠報到上班。2月7日本是他上班的第一天。他來到成都後,於5日12時38分,在個人新浪微博發佈了「明天殺(註:四川方言,前往之意)崇州!」的微博,並配上了晒「槍」和「槍證」的圖片。

蔣某某解釋,他平時愛上網打遊戲和看電視劇等,微博、微信朋友圈和QQ空間只是偶爾玩玩。所以,「當時,我以為微博只是朋友之間才看得到。『明天殺崇州』意思是說我第二天要去崇州,那天我要去崇州的單位報到,7號開始上班。」

蔣某某說,6日上午,他去了崇州的單位報到。午飯後,他和朋友前去網吧上網。晚上,「有一個網友私信我,先是問我槍賣嗎,隨後又問我是否是真的警用槍。」蔣某某坦言,當時,他便被嚇住了,才發現微博是公開的,所有人都能看。他隨即刪除了晒「槍」和「槍證」的微博,此時微博上僅幾條評論,且多是朋友所評。「刪了後,我以為沒事了,也沒把此事放在心上。」

但是當晚有好友聯繫上他,告訴他網上有關於他晒「槍」的報導,「我搜了後發現,網上到處都是關於我的報導,我一下就慌了。」蔣某某就趕緊發微博澄清了此事。

對於曬假槍被拘,蔣某某後悔莫及。他說,真沒想到一個玩笑,會帶來這麼嚴重的後果,也不知道工作還能不能保住。他勸誡網友說:「上網不要裝」。


2月6日晚,蒋某某在四川成都被四川資陽市乐至縣警方带走。(網絡圖片)

(記者李倩倩報導/責任編輯: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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