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之死 朝鮮疑用外交途徑運送VX劇毒

【新唐人2017年03月01日訊】馬來西亞警方日前發佈文告說,殺害朝鮮領導人金正恩異母兄長金正男的毒藥,證實是VX神經毒劑。韓國國情院院長指出,朝鮮有可能通過外交郵袋運送VX神經毒劑。

3月1日,韓國《中央日報》報導,韓國國情院院長李炳浩在國會情報委員會上指出,朝鮮方面在暗殺金正男事件中,使用的VX神經毒劑,有可能是通過外交郵袋(diplomatic bag或diplomatic pouch)運到馬來西亞的。

韓國國家情報院推論,來自於國際間在1961年簽訂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規定,指出外交包裹受到保護,不能將外交包裹「開封」或「扣留」,而且外交包裹並沒有形態限制,搬運外交包裹的搬運者也有不可侵犯權,不能對其進行任何形態的逮捕或拘禁。

這就意味著,只要標示為外交郵袋即可,可以裝任何物品。

而且朝鮮曾有通過外交郵袋走私的「前科」。2015年朝鮮駐孟加拉國大使館的一等秘書打算將價值為140萬美元的170個金塊放在外交郵袋中運出,結果被逮捕。

去年,同一大使館的另一個朝鮮外交官想要通過外交郵袋運輸價值為100萬美元的香煙和電子設備,結果被發現並被驅逐出境。

2月28日,韓國外交部發言人趙俊赫,在例行記者會被問到:「若搬運者拿著政府簽發的身份證明,並載著貼有外交用品的包裹,是否可對其進行搜查?」

趙俊赫說,若未得到該對像所屬國家的同意,不能對外交包裹進行開封或強制扣押。

分析認為,朝鮮方面若在暗殺金正男一案中使用了外交郵袋,因為VX是危險性較高的物質,很有可能由某個人親自帶進馬來西亞。

專家認為,因為「VX神經毒劑」是一種清澈、無味、無色的液體,只要10毫克便可置人於死,所以即使不用外交包裹,放入100毫升以下的容器內,都有可能攜帶入境大馬。

2月13日,金正男在馬來西亞吉隆坡國際機場遇襲身亡。隨後,馬國警方逮捕了涉嫌將VX神經毒劑塗抹於金正男臉上的一名越南女子與一名印尼女子。

2月24日,馬來西亞警察總長卡立阿布巴卡在一份聲明中說,國家化學武器分析中心部門的初步分析確定,在抽取死者的眼睛黏膜和臉部樣本後,化驗結果顯示有VX神經毒劑。

卡立阿布巴卡說,該國原子能量局的專家將會到案發現場進行輻射等相關的檢測,並且進行消毒與清理工作。

根據美國疾病控制暨預防中心(CDC)官網上的信息,VX是種致命神經毒劑,被認為比沙林毒性更大,皮膚只要接觸到10毫克劑量就足以致命。

專家說VX沒有商業用途。根據「禁止化學武器公約」(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VX神經毒劑除了用於「研究、醫學或製藥用途」外,其它用途均被列為非法。

卡立阿布巴卡說,VX神經毒劑在馬國的2005年化學武器防範法令及1997年的化學武器防範條例下,被列為受管制的化學武器。

但是,朝鮮並非是該公約的簽署國,卻是全球擁有化學武器數量最多的國家之一。

韓國國防部在2014年的國防白皮書中說,朝鮮已儲存了2500至5000噸化學武器,並有能力生產各種生物武器。

(記者湯園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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