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為解悶割喉殺殘疾人 豫冷血男被判死刑

【新唐人2017年04月12日訊】2016年8月,江蘇南通曾發生一宗凶殺案。90後的河南籍男子張某疑因長期失業心情煩躁,在23歲生日當天為「解悶」竟將一名31歲的殘疾司機割喉殺害。近日,法院對此作出了判處張某死刑的一審判決。

據陸媒報導,張某出生於河南省夏邑縣,只有小學5年級學歷,曾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12年底出獄後,張某一直沒有固定工作,在南通打零工為生。

案發的2016年8月3日當天,是張某23歲生日。當晚8時許,張某因在家中覺得煩躁,外出四處閒逛後,仍未緩解心中鬱悶,就想找人打一頓發洩。

隨後,張某攔乘由被害人宋某駕駛的一輛紅色電動三輪車,要宋某送他到南通農場。途中,張某產生用尖刀劃司機脖子的想法。

當車輛行至南通農場張江公路與江山路東面偏僻處時,張某要求停車,並趁機以隨身攜帶的蝴蝶刀,割向宋某頸部。宋某負傷駕車往附近超市報警,但最終失血過多死亡。

張某逃離現場後,把帶血的刀放在水裡清洗,折疊好放進褲兜。之後,他步行回海門暫住地,洗澡睡覺。

據悉,被害人宋某只有31歲,是一名殘疾人,數年前從安徽老家來到南通,平時主要靠晚上開著三輪摩托車拉客為生。

凶手張某經精神鑑定並無異常,且家族也無精神病史。張嫌供述,自己只是想劃人,沒想到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而在用刀劃割被害者脖子時沒考慮很多,「不管是男是女,只要是個人就可以」。

報導稱,嫌犯的親戚與同事都表示,張某脾氣古怪,做事容易衝動,且平時喜歡看鬼片、恐怖片等電影或戲劇。

2017年4月7日,張某被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賠償受害者家屬經濟損失43600元人民幣。

(記者陳遠輝報導/責任編輯: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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