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雲露遇害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1月01日訊】近日,中國傳媒大學女生周雲露遇害案宣判,駁回被告人李斯達的上訴,維持其死刑的判決。

據陸媒報導,10月31日9時許,中國傳媒大學女生周雲露遇害案二審宣判。北京高院維持原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斯達死刑,李斯達的上訴被駁回。

據報導,經審理查明,李斯達和被害人周雲露是中國傳媒大學的同級校友。李斯達因生活不順尋求刺激。經預謀後,以拍攝微電影為名,於2015年8月9日13時許將周雲露誘騙至其暫住地,持事先準備的尖刀切、劃周雲露的頸部,造成周雲露頸部左側頸內靜脈破裂。在周雲露撥打電話求救期間,李斯達向施救人員謊報地址,最終周雲露因失血性休剋死亡。


周雲露生前照片。(網友「一床情書」微博)


據報導,周雲露的父親從江蘇老家趕來北京旁聽了宣判。他透露,整個宣判過程,李斯達無過多言語,眼睛呆木,站著動都未動。對於二審的裁判結果,周雲露的父親沒有提出異議。

2015年8月10日晚,中國傳媒大學2014級電影專業女研究生周雲露突然失聯,該校的另一名已畢業男生、2010級音響導演專業畢業生李斯達也同時失蹤,兩人手機均關機,無法聯繫。

2015年8月11日,李斯達被捕。他在接受檢方訊問時曾承認,周雲露是「無辜的犧牲者」,他殺人只是為「發洩」。

據李斯達供述,他於2015年6月產生了想要找一個女孩尋求刺激的念頭,隨後,他聯繫到曾經的大學同學周雲露,謊稱要找周雲露拍戲,且告訴周雲露需要試戲。周雲露按照李斯達的要求來到李斯達的居住地,在房間內,李斯達強姦周雲露未遂之後將其殺害。

2017年5月25日,周雲露遇害案二審在北京市高院不公開審理,並未當庭宣判。

被害人周雲露的父親透露,李斯達在該次庭審中表達了求生的欲望,不再像之前庭審時那麼麻木和冷漠。周雲露的父親透露,李斯達的父親也來到了庭審現場,一審結束後,李斯達的父親曾經聯繫他,希望取得諒解,但他並未答應,「我說手段太殘忍,對社會影響特別大,凶手內心無悔意」。

2016年12月30日,李斯達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被告人李斯達當庭表示上訴。

(記者李倩倩報導/責任編輯:王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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