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休1」鬆綁 讓勞工與雇主都有彈性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1月07日訊】一例一休修法,其中對於「7休1」鬆綁,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7)日表示,這個機制,是經過多重審查,用這樣機制來讓7休1做更嚴格、更嚴肅的把關,可讓勞工與雇主都有彈性。他以導遊為例,帶團歐洲8至10天,可以連續排班把團帶完。

中央社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中午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一例一休修法方向,其中對於「7休1」鬆綁問題,徐國勇會後轉述會中共識

對於「7休1」鬆綁,徐國勇以導遊為例,台灣導遊帶團到歐洲,至少要8至10天,如要強制「7休1」,到了一半行程,可能得有新的導遊從台灣飛過去,產生困擾。

他也舉例,小型展覽的會展,如果有10天展期,6天就必須換另一批工作人員,同樣會產生困擾,因此「7休1應要有彈性」。

不過,徐國勇說,協調會報當中,有立委認為如果彈性放寬太大,恐會影響勞工權益,所以會中經過協商,新增條文內容,以幾個機制來處理。

他表示,如果「7休1」要鬆綁必須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例如,導遊行業,必需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如勞動部)指定之行業;會展、拍電影行業,必需經中央目的是業主關機關「文化部」的同意;又例如律師行業,需經法務部同意等。

此外,徐國勇說,中央目的主管機關同意後,要再送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才可以鬆綁。如此排班,導遊就可以連續把團帶完,會展人員也可以把會展的工作完成。

徐國勇強調,這是有彈性的,對勞工、雇主都好。

除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外,徐國勇說,如果例假日的調整,還要再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沒有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也可鬆綁。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徐國勇強調,「這個機制,是多重的審查,要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再經過工會或者勞資協議等,所以用這樣機制來讓7休1做更嚴格、更嚴肅的把關」。所以7休1經過這樣,大概所有的立委都同意用這個方式來處理,當然有立委認為這部分有意見,審查時會保留發言權;不過,「這是取得最大的一個共識,絕大部分的立委也都同意這樣的做法。」

徐國勇表示,這項防弊機制,行政權可有相當程度的把關,公權力可以介入保障勞工權益。

(責任編輯:盧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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