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興事件的反思:大陸企業缺法治精神

【新唐人2018年04月26日訊】中國第二大電信商中興通訊因違反與美國政府達成的協議,遭美方下禁售令,在中國大陸引起的議論仍然在繼續, 我們也採訪了幾位關注中國問題的評論人士就這個問題發表看法。請看報導。

美國商務部16號下令,禁止美國企業向中興通訊出口零組件和技術,為期7年。中興董事長20號表示,美國的制裁將使公司進入休克狀態。

其實早在2012年,中興就出現在美國政府的調查名單上,2016年,美國政府正式起訴中興,面對指控,中興選擇認罪和解。2017年,中興與美國政府達成協議,罰款11.9億美元,其中3億美元,在暫緩期內履行協議要求的事項後,將被豁免支付。但是根據美國政府的調查,中興仍繼續和伊朗貿易,也沒有對內部員工進行懲處。

美國馬里蘭「信息與戰略研究所」所長李恆青:「中興公司已經被罰款8.9個億,後續還要有3點多億的罰款,而中興公司是交了這筆錢,言外之意就是認定自己的做法違反了美國的法律。但是它為什麼認罰,而且還高高興興的繼續賣,它認為,我稍微調整一下,矇美國人。你違規了,你不僅是不改正,你變本加厲還繼續做,所以它最後就開始非常明確的制裁。」

事實上,自2012年以來,中興向伊朗運送了2000多萬件美國產品。而中興避開美國制裁和出口管制條例的多種途徑,包括建立空殼公司,偽造海關文件,然後在陰謀細節被揭露時主動誤導調查人員。當時中興的領導層不但知情,更在策劃規避監察的方法和掩蓋企圖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李恆青:「中國的企業確實缺乏嚴格的法治的觀念,所有的會議記錄都是針對怎麼去跟美國政府,忽悠它們,怎麼去我們這邊做一些文件,然後去跟美國政府,跟美國司法部有個交代,不讓美國政府繼續制裁或者放鬆制裁。結果經過了幾次以後發現越抹越黑,結果現在徹底的不給你供貨了,而且是7年不供貨。」

從中興內部的絕密文件看,中興高層對於公司違法的事情非常瞭解,甚至把規避美國監管的做法寫成詳細的教學手冊。有報導指出,中興事件暴露了中國企業在進軍國際時的短板:缺乏法治精神。

旅美中國問題研究人士張健:「中國企業在中國它是在一個畸形的社會體系下發展起來的企業,中國的企業家勢必練就成了一些有過人之處,但是他們同時也擁有了各種邪門歪道的本領。這些本領,所有的中國人認為司空見慣,這種習慣性會推動他們在美國也長期使用這樣的手段。」

美國馬里蘭「信息與戰略研究所」所長李恆青指出,中國企業缺乏法治精神,那是在大環境下自然形成的。

李恆青:「你要求中國的企業有法治精神,那整個政府也得有法治精神啊。大家都想,我只要有權利,我什麼都可以做。所以不是按照法律去做。國家是這種樣子的話,社會也是這個樣子,那企業當然這個文化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

旅美時事評論員鄭浩昌:「在中共治下的國企是沒有獨立的企業文化的。所以國營色彩濃厚的中興,本質上它的企業文化只是中共黨文化的一個子集。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國企業尤其是國企,不是缺乏法治精神,而是在根子上就是反法治的。你讓它法治,它也法治不起來,因為中共就是法治的死敵嘛。」

前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對中國人的評價或許值得中國人深思,他說:「能通過關係辦成的事,絕不通過正當途徑解決」、「不願為執行規則所累,寧願為適應潛規則受罪」。

採訪/常春 編輯/陳潔 後製/陳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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