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晴」被古人尊為治國之道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0月05日訊】中華傳統文化講究「天人合一」,歷朝歷代明君都信天敬神,非常重視「天意」,尊之為治國之道。下雨、天晴、酷熱、高寒等天氣變化,都被視作上天對人的警告。每當極端天象和大災降臨,皇帝都要頒布「罪己詔」向蒼天謝罪。

第八種治國之道

《史記•宋微子世家第八》中記載了周武王請教箕子治國之道時,箕子關於九種治國安邦的天法的敘述。其中,第八種天法是「庶征」,就是天象徵兆。

天象徵兆是天帝對君主即天子、皇帝說的語言。這些天象徵兆包括下雨、晴朗、暖熱、寒冷和颳風。雨、晴、熱、冷、風這五者齊備,且都遵循著自然規律發生的時候,一定是風調雨順、萬物繁盛。如果其中一種過多,那便是一種凶相;如果其中一種現象太少了,那也是一種凶相。

箕子告訴武王:天子如果狂傲不羈,顛倒黑白,欺壓良善,百姓愁怨,將會有大雨和洪災出現;如果天子違綱悖紀,號令不順,人心虛嘩憒亂,刑罰妄加,欺師滅祖,濫殺無辜,則艷陽高照,大旱連年;如果為官不勤政,為民無正氣,窮奢極侈,則酷熱不退;如果治國無長策,朝令夕改,民不聊生,就會高寒肆虐;如果君臣正邪不分,昏聵淫亂,就會狂風不止,沙塵暴頻仍。

漢文帝為日食下罪己詔

漢文帝二年,十一月的最後一天發生了日食,十二月十五日又發生了日食。




漢文帝為日食下罪己詔。(維基百科)



文帝為此下了「罪己詔」,其中寫道:「我聽說天生萬民,為他們設置君主,來撫育治理他們。如果君主不賢德,施政不公平,那麼上天就顯示出災異現象,告誡他治理得不好。十一月最後一天發生日食,上天的譴責在天象上表現出了災異現象,有什麼比這更大的呢!我能夠事奉宗廟,以這微小之軀依托於萬民和諸侯之上,天下的治與亂,責任在我一個人,你們眾位執掌國政的大臣好比是我的左膀右臂。我對下不能很好的治理撫育百姓,對上又牽累了日、月、星辰的光輝,以致發生日食,我的無德實在太嚴重了。接到詔令後,你們都要認真想想我的過失,以及你們知道的、見到的、想到的我做得不夠的地方,懇請你們告訴我。還要推舉賢良方正,能直言進諫的人,來補正我的疏漏。」

唐太宗因彗星納諫言

貞觀八年(公元634年)八月二十三日,南方上空一顆彗星劃破天空,長六丈,經百餘日才消失。彗星在古代被視為不祥之物,太宗詢問大臣:「我的品德不夠端正,施政有所偏差,才導致彗星的出現,眾位愛卿認為如何?」




唐太宗因彗星納諫言。(維基百科)



大臣虞世南回答道:「從前,齊景公見到彗星,大為憂懼,立刻修養文德,十六天後彗星就消失了。皇上只要別因為功高而驕矜,不要認為天下太平久了而驕逸,只要您能夠做到始終如一,就不必擔心彗星的出現。」

太宗深表贊同,說道:「秦始皇平定了六國,隋煬帝富有四海,但是,因為驕傲而又貪圖安逸,導致國家迅速敗亡。感謝上蒼對我和大唐的警示,我承認自己有自滿驕矜的心,是我的過錯!」

貞觀二年(公元628年),關內地區發生旱災與飢荒,有很多百姓賣掉子女來換取衣服和食物,唐太宗不僅下令開倉濟民,而且將皇家倉庫中的金銀絲綢拿出來,替災民贖回小孩,還給他們的父母。

他在詔書中說:「如果能讓年成豐收,天下平安,即使把災禍移到我的身上也甘心情願。」不久天降大雨,緩解了旱情。

康熙皇帝因地震反躬自責

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公元1679年9月2日)的大地震,康熙趕緊「詔發內幣十萬賑恤」,接著又告預群臣:「聯躬不攜,政治末協,致茲地震示警。」




康熙皇帝因地震反躬自責。(維基百科)



康熙帝找出了官吏的六項「弊端」,認為這就是「召災之由」,並指令九卿詳議,由吏部立法嚴禁,務期盡除積弊。

康熙皇帝指出:「有一於此,皆是致災。」八月,九卿議覆:「領兵諸王將軍借通賤為名,將良民廬舍燒燬,擄掠子女搶奪財物者,領兵將軍等革職,諸王貝勒等交宗人府從重治罪。其擄掠人口,仍給本家。」以福建地區為例,清軍在征討「三藩」的戰爭中,撤軍時「驅擄男婦兩萬餘人」,福建總督姚啟聖悉令贖還為民。此外,江西、浙江被贖免的俘奴都有數萬人。

從上述幾位君王仁德治理天下而達致盛世的例子,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為君者若想安邦定國,必須先存百姓、施仁政。知其理,才會得到上天的垂愛,才會使國家統一、經濟繁榮、政治穩定、社會久安並且文化昌盛。

(責任編輯:唐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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