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婆婆張蘭被判監 香港律師:入境可遭拘捕

【新唐人2019年03月16日訊】據「香港01」等多家媒體3月12日報導,台灣藝人大S徐熙媛)的婆婆、大陸商人汪小菲的母親張蘭因藐視法庭,日前被香港法院判處監禁一年。雖然張蘭發表聲明,指報導不實,自己人在北京,但香港律師黃國桐接受陸媒採訪時表示,「只要被告踏進香港境內便可被拘捕。」

據「網易娛樂」14日報導,香港司法機構官方網站的法庭判決書(案件編號:HCMP 585/2017)顯示,張蘭在2015年出售「俏江南」股份時,先後向原告及法院瞞報資產,且事後毫無悔意,再加上判決當日沒有出庭,行為被認定構成藐視法庭,因此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一年。

張蘭隨後發表聲明,指該案件早已交由香港代表律師出庭抗辯,另外該案件也在上訴中,會保留對不實報導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13日上午,「大S婆婆被判監禁一年」的關鍵詞登上大陸熱搜榜。汪小菲隨後在微博表示:「該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開庭,上訴法庭尚未對該案作出最終判決。」

「網易娛樂」就此事向香港律師黃國桐查詢相關法律意見,對方表示:「沒有如實申報資產等於作假宣誓,即使被告沒有出現在法庭,法庭仍可根據事實作判決。在控方舉證完畢後,只要有足夠的證據,法官便可判決,不管被告是否有出庭應訊。」

黃國桐說:「如被告沒有隱瞞資產,被告可在香港法庭答辯,法庭會聽取其證供,即使有代表律師,代表律師也不能代其聽審,被告不能不到法庭。」

由於張蘭現在並非身處香港境內,香港不能引渡境外被告回港受刑,不過黃國桐強調:「只要拘捕令仍生效中,被告一踏入香港境內便會被拘捕。」用「第一財經」14日引述香港法律專家的話說就是:「暫時張蘭只要不踏足香港,應該就不需要坐牢。」

至於張蘭稱「案件仍在上訴中」,黃國桐表示:「上訴跟判決沒有關係,跟她沒有到庭沒有關係,她可申請擔保外出等候上訴。」

對於張蘭在聲明指會對不實報導保留法律追究權利,黃國桐說:「只要報導是陳述事實,便不會觸犯法例。」

──轉自《大紀元》(記者佟亦加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葉萍)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