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龍死於非命?香港法庭給出7種解釋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5月11日訊】一代功夫巨星李小龍的猝然離世,留下一個世紀大謎團。香港法庭曾對李小龍的死因給出7種解釋,最後裁定李小龍是死於非命

1973年7月20日,一代功夫巨星李小龍猝然離世,年僅33歲。李小龍死因離奇,他是猝死在情人丁佩的床上,在此之前,毫無徵兆。因此,有人說李小龍是被謀殺。

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下,香港當局特地組建了死因研訊法庭,專門就李小龍之死一事進行調查取證。

1973年9月24日上午,在經過了兩個多月的論證後,香港法庭的董梓光法官對李小龍的死因做出了7種解釋:

一、謀殺:即惡意及不合法殺人。沒有證據證明李小龍是被人謀殺的,故排除。

二、誤殺:即無惡意的不合法殺人。死者顯然沒有受到這種傷害,故排除。

三、合法殺人:死者乃系猝死,與此項無關,故排除。

四、自殺:從李忠琚(李小龍哥哥)、鄒文懷(嘉禾電影創辦人)、蓮達(李小龍夫人)等人的供詞看,李小龍在死前並無精神和行為異常,缺少自殺動機和傾向,故也可排除。

五、自然死亡:伊莉莎白醫院驗屍官黎史特醫生,在解剖和化驗死者屍體時,並沒有找到致使死者自然死亡的病因,英國倫敦大學迪雅教授也同意黎史特醫生的意見,所以自然死亡也難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於非命:即服用止痛藥導致過敏反應,此項可能性最大。

七、死因不明:即所有證供都無法指出死者的死因,而陪審員也未能從上述六種可能性中選擇一種作為本案的判決,則裁定死者死因不明。

香港法庭最後裁定,李小龍的死因乃是死於非命。此裁定一出,眾皆嘩然,全港上下紛紛表示質疑,認為官方這一說法是含混過關。所以至今,李小龍的死因仍被外界視為一個無解的謎團。

悲劇重演

李小龍去世時,他唯一的兒子李國豪(Brandon Lee,1965年2月1日-1993年4月1日)才8歲。

李國豪可以說子承父業,他由其母琳達教授武功,成年後,他的武術造詣已經較高。隨後進入波士頓埃馬遜卡列電影學校學習電影製片和表演,他沿着父親的道路也成為了一名演員,出演電視劇《功夫圈》,作為李小龍的替身登上銀屏。

李國豪俊朗的外型和高超的武藝,讓好萊塢的製片商們刮目相看,紛紛認為李小龍所留下的空白將由他兒子來填補,所有人都看好李國豪的遠大前程。

斥資1400萬美元的動作片《烏鴉》是李國豪從影以來投資最大的電影,他一絲不苟地完成了導演要求地每一個高難度動作。

1993年4月1日晚12點半,正拍攝電影《烏鴉》中的一場槍戰戲,道具槍竟意外射出真子彈,李國豪腹部中彈失血過多身亡,年僅28歲。

他的死,讓李小龍的悲劇再一次重演。

李小龍父子皆死於非命,這不能不說實在是太巧合了。

功夫之王李小龍

雖然李小龍已去世45年,但人們一提到中國功夫,首先想到的就是李小龍。李小龍還是截拳道之父,雙節棍之父,也是「功夫片」電影始祖。美國人稱李小龍是功夫之王,日本人稱他為武之聖者。

拳王穆罕默德‧阿里評價:「李小龍是個偉大的人。他是那一領域中最為傑出的。我希望我能遇到他,因為我的確喜歡他的武術。他超越了他的時代。」

美國柔道之父傑尼‧勒貝爾對他的評價:「他的出擊速度比一般人快兩倍,他的拳術、步法和他的踢技確實超群,如果說有武者為王,小龍則是王中之王,他是那個時代裡最出類拔萃的頂級高手。」

(記者羅婷婷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