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紹政:禍害別人,禍害自己

——唐吉田、劉巍被吊銷律師執業證10週年的一點思考  

有人對我說,「楊教授,貴州大學捏造政治罪名,非法開除你的教職,你還相信法院會給您公道。您去看看唐吉田律師和劉巍律師在10年前被吊銷律師執業證事件吧。看了以後您就知道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法院會不會秉公執法,會不會給您公道。」

聽了他的這番話,我很震驚,也很好奇,同時了解唐吉田劉巍案件,有助於我預判人民法院是否會公正獨立審判正在起訴中的貴州大學對我的非法開除案件。於是我查看了許多唐吉田、劉巍吊證案件的相關資訊,發現該案件的裁決的確顯失公正。

瀘州市司法局、瀘州市人民法院指控唐吉田、劉巍「擔任四川省楊某刑事案件二審階段辯護人。在庭審過程中,唐吉田、劉巍不服從審判人員的多次制止,擾亂法庭秩序。在法庭辯論階段,唐吉田、劉巍無正當理由退庭,干擾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

唐吉田的申訴意見、代理律師楊金柱、騰彪的代理意見,陳有西律師的公開評論意見一致認為,唐吉田、劉巍在法庭被操縱,法官剝奪其正當辯護權的情況下被迫退庭是正當行為。他們提出庭審過程中「審判員遲遲不到庭,不明身分人員對唐吉田、劉巍大聲吼叫,強行要求辯護律師離開法庭,對辯護律師違法錄像,審判長和法警不予制止這些行為。辯護律師的正常辯護被審判長十幾次粗暴打斷。辯護人在辯護權受到嚴重損害的情況下被迫退庭。」

很明顯,北京市司法局認定的事實與唐吉田、劉巍及其代理人敘述的事實完全相反。鑑定真偽的一個基本的常識就是提取當天庭審現場的完整錄像。據說唐吉田、劉巍也要求調取庭審錄像,可是北京市司法局根本就不調取庭審錄像,而是單方面採信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北京之春/責任編輯:李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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