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斷經濟 中共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養老金

李潔思綜合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2月24日訊】自中共1999年對法輪功學員實行「經濟上截斷、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以來,使大量法輪功學員不僅在身心上遭受冤獄的摧殘,還受到經濟迫害,其中出獄後的退休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扣發養老金,失去生活來源。

中國公民的養老金是由《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眾多法律共同規定予以保障的。其中,《勞動法》第73條規定:「勞動者在退休時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上述憲法和法律都沒有規定「服刑期間停發養老金」,按照《立法法》的規定,部門規章及政府規章都「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範」。而且中共關押、判刑法輪功學員本身就是非法行為,是對人權的踐踏,對信仰的迫害。

再者,從公民權利角度講,養老金是個人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機關、個人都無權剝奪、停發、少發。

以下所舉的例子只是無數被非法扣發養老金的法輪功學員中的幾例。

非法強扣和追索養老金

四川省阿壩州汶川縣今年55歲的法輪功學員馬永蘭曾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而於2014年12月8日被非法判處3年徒刑。2020年7月,汶川縣人社局通知她將停發其退休金,並向她追索已發的退休金。

馬永蘭1986年畢業於阿壩州工業技術學校,之後在阿壩州棋盤溝鐵廠工作。1996年失業後,從2000年起自己籌錢購買社保,如今社保養老金是她唯一的生活來源。

但2020年7月,汶川縣人社局派蔣曉宇、蔣勇兩人通知馬永蘭,說是根據上級通知,將停發她的養老金。馬永蘭對他們說這是違法行為。

10月23日,這兩人又來通知馬永蘭,說根據上級文件,馬永蘭服刑期間本屬正常調增的養老金不符合標準,要求馬永蘭退還,總數為66,156.72元。

馬永蘭當即指出扣除養老金的行為完全違反現有法律,並向他們講述了法輪功真相。兩個人當即表示他們也很為難,只是執行「上面的指示」。

事後,馬永蘭和有關正義人士向汶川縣人社局寄去了真相信函,逐一列舉了人社局有關違背政策的做法。10月31日,那兩人又來找馬永蘭,卻怒氣沖沖地告知追索金額增至82,216.87元。

被扣押退休金21年

湖南懷化市法輪功學員唐清英因堅持信仰「真、善、忍」,遭非法判刑、拘留、勞教、關洗腦班等迫害,被三次冤判,累計14年6個月冤獄,並被所在單位停發退休養老金21年。

1999年,唐清英被非法判刑3年,單位財政局已將她的退休養老金從1999年10月全額撥入她的工資存摺內。她的工資存摺落到了局長付華手裡,由單位出納代管,由局長付華掌控。

2011年,她第二次從冤獄回來後,與丈夫多次找局長付華及「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討要退休金。他們說她「不轉化」(不放棄修煉),不退還給她養老金存摺,而且還從她的工資中私自開發票,報銷他們的各種費用九萬多元。他們以她「表現不好、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為由,將她的退休養老金存摺退給了財政局。

21年來,他們不僅侵占、挪用唐清英的退休養老金,還強行侵占她的住房使用權。單位曾分給她一套住房,1995年經單位集體改建後,她耗資2.5萬元重新進行了裝修。

1999年她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後身陷囹圄,局長付華將她在家居住的女兒趕走,並強行將住房及家具等轉給他人。

唐清英的丈夫多次找他們要求退還退休養老金存摺,無果。唐清英去找現任的局長易裕勝。局長說,他已與副局長潘福海說了,她要保證不煉法輪功了,才可以把退休養老金給她。

78歲老人遭非法停發養老金

四川省廣漢市78歲的法輪功學員楊雲清於2020年9月份被廣漢市社會保險事務中心無故非法全部扣發養老金。家人多次找到社保機構補發無果。

楊雲清老人,1997年為了強身健體走入了法輪功修煉行列,先前患的多種疾病如頭痛病,痛起來難以承受,美尼爾綜合症、氣管炎等都不治而愈。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楊雲清數次遭到迫害。2001年,楊雲清就被直接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年半後,被廣漢法院枉判4年,後送至成都市龍泉川西女子監獄三監區,每天被強迫勞役十幾個小時。

2009年9月的一天,楊雲清老人為了讓人們了解法輪功真相,給一個路人送了一個「平安符」後被人惡意舉報,再次被綁架並判刑4年,關押到四川省女子監獄三監區遭受精神和肉體上的迫害。

2009年9月至2012年在監獄遭受迫害期間,當地社保中心將楊雲清的養老金全部非法扣發。從監獄回家以後,她每個月還被強行扣200元。2020年9月,廣漢市社保中心又將她的養老金全部停發。在此之前,她已被非法扣發的養老金總額為:35,535.76元。

非法停發養老金 秦月玲被逼離家

自2020年8月底,河北張家口法輪功學員秦月玲被河北省張家口市橋西明德南街社保局停發了退休養老金。社保局還逼她交冤獄服刑期間及現在的工資約8.8萬元,並威脅她說:「你不交,就把你送司法部門。」

2020年9月16日中午12點30分,公安刑偵科打電話給她,說:「社保把你告了,兩天之內找你。」

秦月玲,63歲,因無生活來源,被迫流離失所。她因為信仰「真、善、忍」,曾被非法判刑3年。

2007年5月12日晚,張家口市橋西新華街、明德南派出所出動警車和多名警察,將在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程秀娥家的12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其中,包括時年50歲的秦月玲。

2007年8月24日,橋西法院非法庭審秦月玲;8月30日,橋西法院又捏造事實,冤判秦月玲3年。

西南醫科大學副教授被扣押退休金10年

位於四川省瀘州市的西南醫科大學病理細胞學八十多歲的副教授唐旭珍,技術高明,品德高尚,為醫療事業兢兢業業貢獻了一生,退休還被學校聘用。

1996年,為眾多患者檢驗出癌細胞的副教授,檢測出了自己的鼻咽癌。儘管她身處醫療技術領先的大醫院,可發達的現代高科技診療手段卻無法治癒她的絕症。唐旭珍幸遇法輪功,學法煉功沒幾天,從大便內排出很多烏黑色的血(約400~500ml),此後,鼻咽癌消失得無影無蹤。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被非法關押10次,三進洗腦班,被非法勞教2年,被非法判刑3年半。在長期被囚禁中,遭到吊銬酷刑的折磨等等,年邁的身心倍受摧殘。

2010年,唐旭珍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冤獄期滿,醫學院強行扣押了她的退休金。她一次次到學教討要,未果,甚至被驅趕。

學校有關部門幹部告訴她:「寫保證不煉法輪功就發放退休金。」

她向有關部門遞交報告,其中寫道:「我煉法輪功鼻癌等多種疑難病痊癒,二十多年沒得任何病,給家庭、單位和國家減輕了很多負擔,於國於民於社會於單位有百利而無一害。退休金是我養老的生活費,是一生勞動奉獻的積累,是受法律保護的個人所得,任何人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扣押,都是在踐踏法律,違法犯罪……」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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