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海「世紀騙局」20週年 盤點八大懸疑人物

原標題:「天安門自焚」偽案八大懸疑人物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1月23日訊】20年前的今日是中國的大年三十,天安門廣場發生5人「自焚」案,一人現場死亡。中共喉舌聲稱,自焚者是法輪功學員。但此案漏洞百出。20年來國際社會公認,這是嫁禍法輪功的世紀騙局。

本文列舉天安門「自焚」偽案的八大疑點人物,以釐清真偽。

一、劉春玲是自焚身亡,還是他殺?

從中央電視台錄像的放慢鏡頭看,「自焚者」劉春玲在現場,被一個條狀的重物猛擊倒地而死。

央視的「自焚」錄像中可見:一名穿軍大衣的男人揮動手臂,對她頭部出手凶器。那個「條狀物」是重物擊打後反彈回來的,蹦得很高。

央視天安門自焚鏡頭的慢動作重播,證實劉春玲是被警察打死,天安門自焚是中共策劃的一場騙局。(明慧網)

2012年海外媒體爆料,自焚事件發生時,重慶渝中區小十字片區的一位「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正在現場。

他看到一個碩壯的軍警掄起一個手提滅火器,猛擊一被煙霧包裹的女子的後腦,女子應聲倒地。由於擊打者用力過猛,滅火器的把手脫落,飛向空中。」

那人極為震驚:「這不是殺人嗎?」

事發兩週後,《華盛頓郵報》記者菲力普‧潘在一篇名為《Human Fire Ignites Chinese Mystery》的報導中,訪問劉春玲故鄉開封市的當地居民有關劉春玲的身分時,獲得以下回應:「在夜總會上班,曾毆打其養母和女兒,沒有人曾看到過她練法輪功。」

二、三個王進東?

「自焚」者王進東,中共官方則先後提供了三個不同版本的照片:

(明慧網)
(明慧網)

王進東打坐和手印的姿勢,都不是法輪功的動作。有分析說,他的坐姿是中共軍人標準的盤腿姿勢。

王進東全身燒傷,卻坐得穩如泰山。根據常識,汽油著起火來,能達到500℃。且不說這是500℃高溫的汽油之火,即使人將手伸進100℃的沸水中,也不會「巋然不動」。

另外,從電視上看,王進東,渾身燒得焦黑,兩腿間盛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卻碧綠如新,完好無損,令人稱奇。

央視女記者李玉強後來在河北省一 洗腦班和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座談時承認,王進東兩腿間的雪碧瓶是事後補拍的。

三、劉葆榮

另一位所謂「自焚」未遂者劉葆榮,在「焦點訪談」上說:「元神走了,肉身留下,變成舍利子。」在法輪功書中根本沒有這一說法。

劉葆榮說,她喝了半瓶汽油,但據醫學百科記載,人體口服汽油7.5克/每公斤體重,就能導致死亡。

四、陳果早已不修煉法輪功

自焚者「陳果」的大學同學王博表示,陳果1999年已經不再修煉法輪功。

2007年4月27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博一家非法二審開庭。王博證實:天安門「自焚者」陳果,是她的同學,原來學過法輪功;1999年兩人結識時,陳果已經不煉法輪功了。

五、劉雲芳

陳果曾指認,劉雲芳是整個事件的策劃人。

劉雲芳當年第一次在央視「焦點訪談」節目中說,他的自焚是為了「圓滿升天」。

然而,「自焚圓滿」在法輪功中找不到任何出處,並且,法輪功中明確規定他殺和自殺是禁止的。

「自焚圓滿」一說被揭穿後,劉雲芳之後在電視上把自焚動機改編為「說明真相」等。可見央視認為不能自圓其說,於是再次改口,繼續作假宣傳。

六、小女孩做了氣管切開手術還能唱歌?

「自焚」小女孩劉思影做了氣管切開手術,術後第4天帶著插管,卻能聲音清脆地接受中央電視台記者的採訪,還能唱歌,這完全違反醫學常識。

氣管切開手術就是把一根管子伸到聲帶以下的喉嚨裡,以便病人可以呼吸。按照醫學常識,至少幾天內她都無法說話。

七、央視記者在無菌病房採訪 不穿防護服?

李玉强採訪現場。(明慧網)

新華社報導說:「12歲的小姑娘劉思影全身燒傷面積達40%,頭、面部四度燒傷,雙眼瞼外翻,呼吸困難,顏面、雙手基本毀損。

根據醫學常識,大面積燒傷需住無菌病房,然而央視女記者李玉強近距離採訪時沒穿消毒衣戴消毒帽、話筒也沒包,有悖常理。

央視記者李玉強有何背景?

在加拿大的中央電視台國際部高級記者趙一梅(化名)表示,「關於法輪功的新聞在我們台是屬於『最高新聞』。稿子都是總編室機要人員直接下來的,各部門都當作政治任務完成。」

「新聞組根本不能隨便派記者採訪,都是專人進行,非常保密。」

「我們誰都不願管這攤事——明知道是假的,還要當回事做。」

「現在都是些投機記者和直接受國家安全部控制的『編輯』來負責這些新聞,他們在政治上都是『絕對靠得住』。」

八、拍攝者是誰?

天安門「自焚」案錄像中,遠景、近景、特寫鏡頭一應俱全。當外媒體質疑這些鏡頭來源時,中共聲稱,是在現場的CNN記者拍到的。

CNN國際部發言人指出中共的說法無法成立,因為事件一發生,他們的攝影師就被逮捕,攝影器材被沒收。

「自焚」錄像中可看到一個背攝影包的男子正在廣場軍警中從容地跟進拍攝。他為何可以自由拍攝?

一位在大陸電視台的工作者說:「記者上天安門都要事先申請採訪內容,審批很嚴的,我們扛攝像機上天安門要是沒有許可證, 當時就被轟走。這回自焚前後就一兩分鐘,拍了個正著,連採訪話筒都是準備好的,一看就是導演好的。」

法輪功禁止殺生 自焚者不是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是上乘佛家修煉大法,明確禁止殺生和自殺。真正的法輪功學員不會自焚。

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第七講〉中專門有「殺生問題」一節,其中寫道:「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

1996年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悉尼法會講法》中,有弟子問,「殺生是一種很大的罪業,一個人他自殺算不算罪呢?」

李洪志先生回答:「算罪……所以自殺是有罪的。」

國際社會譴責中共炮製「天安門自焚案」
英國《金融時報》指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自焚者是法輪功的人。」

《華爾街日報》記者張彥(Ian Johnson),曾因報導法輪功議題獲得2001年普立茲獎,認為中共官媒報導此事件敏捷得超乎尋常,說明事發時間比報導早得多。

《路透社》的電訊寫道:「北京正在利用身體被燒焦的恐怖形象,來作為與法輪功打傳媒戰的最新武器。」

2001年8月14日,「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聯合國會議上,就「天安門自焚事件」發表強烈譴責,認為這是中共當局嫁禍法輪功的「國家恐怖主義行徑」。

(編註:中共《新華社》在2001年1月31日的新聞稿中,1月23日報導的5人「自焚」,改成7人「自焚」。)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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