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能源局原副局長劉寶華被逮捕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5月12日訊】中共官場持續震盪,中共國家能源局再有高層落馬。12日,中共最高檢察院消息稱,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寶華逮捕

5月12日,中共黨媒報導說,劉寶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山東省青島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寶華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資料顯示,劉寶華出生於1963年8月,河北寧晉人,曾在中國水利電力部、能源部、電力部等單位工作,1998年7月起進入電力系統,相繼在中國國家經貿委電力司、中國國家電監會市場監管部工作。

2013年6月,劉寶華進入中國國家能源局,高級經濟師,曾於1984年起,在中共水利電力部、能源部、電力部等單位工作,1987年8月至1988年7月,曾任中共中央講師團(江西)黨委委員、團委書記。

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劉寶華任國家經貿委電力司經濟運營處處長、助理巡視員;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國家電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主任;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任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司長(正司局長級)。

2014年5月任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司長;2017年8月任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20年10月17日,劉寶華被通報落馬。同年11月5日,劉寶華被免去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職務。

2021年4月21日,劉寶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劉寶華被指控,對抗審查,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收受禮品禮金、大肆收錢斂財、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涉嫌受賄犯罪。

中共中央決定,給予劉寶華開除黨籍處分;由中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共國家能源局自2008年成立至今,已有多名高層官員落馬。據能源新聞網此前統計,自2008年至2020年,能源局有2名局長、2名副局長、8名司局級官員落馬。加上劉寶華,落馬的副局長為3名。

此前落馬的兩名局長——努爾‧白克力,於2019年12月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劉鐵男於2014年12月10日也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劉鐵男是江澤民的「財務管家」,被指長期從能源系統為江派輸送利益。

落馬的三名副局長,除了劉寶華之外,許永盛於2017年被控受賄561萬元,一審獲刑13年,二審維持原判;王曉林於2018年9月被起訴。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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