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香港入境法輪功 深圳羅湖區政法委罪行曝光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17日訊】廣東省深圳羅湖區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公、檢、法、司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判刑等,許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妻離子散,甚至被迫害致死。並且對羅湖口岸香港入境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

據明慧網報導,深圳市羅湖區歷屆政法委書記和副書記是「六一零」的頭目,與區公安局局長、國保大隊密切配合,導致迫害長期存在。

羅湖區政法委「610」主要人員有:程正華、張智武、吳裕中、李城東、朱惠添、何紀文、李揚中、肖剛、牟春生、李映中、周益川、王守睿、陳卓文、錢鋒、張潭、鄭志等。

羅湖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部份情況:

一、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馬興勇,深圳市羅芳武警支隊醫院中醫師,曾遭非法勞教、判刑迫害。二零一一年,馬興勇被非法關押於廣東梅州監獄,經常被警察毒打,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惡警怕擔責任,通知家裏去領人,親人只好將他抬回家。馬興勇回家後生活不能自理,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含冤離世,終年71歲。

王麗雲,女,40多歲,在深圳市中信銀行工作。因修煉法輪功,王麗雲一直被羅湖區公安局「六一零」惡警非法關押在古壙坳看守所遭受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王麗雲生命垂危。休克幾次之後,惡警才通知家屬。勒索了家屬五千元贖金,才放人。王麗雲因傷重,於八月六日含冤去世。

二、羅湖區被綁架、非法抄家、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羅湖區被綁架、非法抄家、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75人(僅統計明慧網被迫害名單,更多實例因中共嚴密封鎖無法統計),其中:

何明,女,一九四一年生,曾獲國家級科研成果獎項的老專家,家住深圳市羅湖區蓮塘鵬興花園。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六日,何明第五次在家中遭綁架、非法抄家,被誣判三年,歷經牢獄折磨。羅湖公安分局,深圳市羅湖政法委,蓮塘派出所,鵬興三期管理處共同參與。

鄭宇燕,女,40多歲。原深圳糧食儲備局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四年十月下旬,在深圳被公安綁架,後被送往廣東三水婦女勞教所。她絕食抗議對她的非法抓捕,被勞教所強行灌食折磨。鄭宇燕自一九九九年十月後,多次遭綁架,二零零零年二月和二零零四年分別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七年與親人失去聯繫,下落不明。後從鄭宇燕親友處得知,鄭宇燕在廣西老家被送入某收容所後去世。

李清波,武漢人,41歲。武漢長江水利委員會人事勞動局正科級幹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被福田區的派出所綁架、刑事拘留。李清波的岳母也遭株連,被惡人綁架進了羅湖蓮塘派出所。在羅湖區看守所被非法拘留38天後,被非法判三年勞教。

三、深圳市羅湖口岸警察綁架香港入境的法輪功學員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黨鎮壓法輪功開始,就對羅湖口岸香港入境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

◎楊若蔚,澳洲法輪功學員。在深圳羅湖海關被拒絕入境,被變相非法拘留7個多小時。

◎朱穎,女,加拿大法輪功學員。經羅湖口岸,在深圳被綁架。

◎高珊珊,女,39歲,吉林省長春市人,旅日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參加香港法會途中,被深圳海關非法扣留、盤查、照像、搜身,被錄入黑名單,無法回國。

◎馬淑華,旅日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參加香港法會途中,被深圳海關非法扣留,被錄入黑名單,護照的入境戳上被加蓋上了「註銷」戳,無法回國。

◎陳雪娟,女,旅日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參加香港法會途中被深圳海關非法扣留,被錄入黑名單,護照延期遭拒。

◎盧勇,男,旅日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參加香港法會期間,遭深圳海關非法扣押,被錄入黑名單,護照不予更新。

◎蔡女士,澳洲籍,隨丈夫在廣東東莞投資辦廠數年。二零零一年十月,因隨身攜帶法輪功書籍,在深圳市羅湖口岸被深圳海關人員非法拘禁二十四小時。

◎張雨蒼,男,香港居民。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在深圳羅湖海關遭綁架,被非法判刑3年。

◎孫鐘文。二零零二年五月,和張雨蒼兩人在深圳羅湖口岸過境時,因擁有法輪功真相傳單、光碟,遭公安非法扣留。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判刑四年、三年。

◎張青。二零零四年二月,從香港返回大陸時,在深圳海關遭綁架。

四、羅湖區「六一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同時,毒害世人

羅湖區「六一零」先後在街道辦、公園建立所謂「心靈援助驛站」,由深圳市、羅湖區的「六一零」頭目牽頭,夥同長期在深圳參與迫害的猶大們,對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上門騷擾。先後在洪湖公園、人民公園、翠竹公園、各個小區搞標語牌,宣傳欄,極盡污衊誹謗之詞;不定期在公園、社區、學校舉辦各種誹謗法輪功的宣傳活動,毒害世人。

更為邪惡的是,羅湖區「六一零」將迫害直接輸入到羅芳小學、翠竹中學、洪湖小學等學校,讓孩子們內心充滿對佛法的仇恨和恐懼,妄圖毀掉下一代。

羅湖區「六一零」妄圖做成深圳市乃至全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樣板區」。期間,南京棲霞區、安徽望江縣、佛山市等地的「六一零」來羅湖區進行所謂的「學習交流」,加重對深圳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及對深圳市民的毒害。

資料來源:明慧網

原文鏈接:深圳市羅湖區政法委「610」人員的惡行

(文字整理:張莉/責任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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