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我給尉健行送信的回憶與思考

——寫在4.25事件發生23周年之際

1999年4月25日,北京發生了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到中南海上訪事件。這是中共建政73年來最和平、理性的一次上訪事件。

當晚,此前長達七年從未就法輪功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細緻調查研究的中共獨裁者江澤民,在寫給中共政治局常委的信中,對法輪功到底是怎麼回事都沒有搞清楚,竟然得出了必須「戰勝法輪功」的結論。

這是中共最高當局第一次白紙黑字就法輪功問題表態,而且是否定性的。江澤民的這個結論,是1999年7月20日以來持續23年中共迫害法輪功最重要的依據。

但是,無數事實,包括我的親身經歷,都充分證明:江澤民的這個結論是完全錯誤的。此前,我曾就此寫過許多文章。值此4.25事件23周年之際,再結合我親歷的一件事,談一談這個問題。

我親自給尉健行送信

4.25事件發生前5個月,作為一名中紀委監察部官員,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我曾親手給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送過三份反映法輪功問題的材料。

1998年一整年,我只出過一次差。那年的11月下旬,我被安排到中國的東北、西南、西北做調研。對於一個常年累月在北京中央國家機關做文字工作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難得的到外邊走一走、看一看的機會。

然而,就在我出差的第三天,正當我在黑龍江省海林縣「楊子榮紀念館」參觀時,突然接到中紀委領導的電話,要我立即趕回北京。

次日一大早,我從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坐飛機直飛北京。

到單位後,我才知道:此次回京與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黨校校長、國家副主席胡錦濤有關。

原來,1998年12月,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20周年。為了紀念十一屆三中全會20周年,中央有關部門將召開一個研討會。胡錦濤在審定這個研討會的議程時,發現沒有中紀委領導出席講話,而中紀委正是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恢復重建的。胡錦濤表示,這個研討會上必須有中紀委領導發言。胡錦濤的指示下達時,時間已經很緊迫了,中紀委領導決定以最快的速度起草一個講話稿。於是,我被緊急召回北京。

1998年11月22日左右,我們集中在北京的一家賓館起草講話稿。與此同時,中紀委也在這個賓館召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書記座談會,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出席。吃飯的時候,我們和會議代表在賓館的餐廳一起用餐。

當晚,我突然想到,不久前,135名法輪功學員聯名給江澤民寫了一封反映法輪功問題的信,20多位留學美國的博士寫了一篇反映法輪功問題的文章《海外學子的心聲》,我本人也給江澤民寫過一篇反映法輪功問題的信。

吃過晚飯後,我立即趕回家中,把這三份材料帶上,再趕回賓館。然後,我將我本人致江澤民的信,改寫成致尉健行的信。我準備在吃飯的時候將這三份材料送給尉健行。

當時,負責尉健行保衛工作的中紀委保衛處的一名官員也是法輪功學員。我跟他商量說:「我想給尉健行送信,你看怎麼樣?」他有點顧慮,想了想說:「最好不要送。」我說,我做沒做,是我的事;我做了,結果如何,我不求。我堅持給尉健行送信。他說,你堅持做,那到時候,我配合你一下。

第二天上午,我一個人關在一樓的一間辦公室裡,一直在電腦上寫文章。大約到了中午12點時,我出門一看,樓道裡靜悄悄的,一個人也沒有。我想,可能都去餐廳吃飯去了。我連忙上樓,取了「135名法輪功學員聯名致江澤民的信」,「海外學子的心聲」,以及我自己寫給尉健行的信,共三份材料,裝在一個大信封內,然後去餐廳吃飯。

到餐廳門口,服務員直接將我領到中紀委保衛處的那名法輪功學員身邊。當時,他已經快吃完了,桌上的菜也不多了。他吃完後,出去轉了一圈,回到我身邊,小聲對我說,這桌的菜太少了,我帶你到另一桌吃。這一桌是尉健行的司機在就餐,他們剛來不久,桌上的菜很豐盛。這個餐桌正好緊挨著尉健行的餐桌。

吃了一會兒,我站起身來,將大信封拿上,直接走到尉健行身邊,輕輕拍了一下尉健行的肩膀,跟他簡單談了一下起草講話稿的事之後,說:「我給您寫了一封信,是反映法輪功問題的,涉及幾千萬人的事,麻煩您抽空看一看。」尉健行接過信後,說:「好,我一定看,一定看。」

我為什麼給尉健行送信?

第一,法輪功問題是一個涉及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以及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重大內政外交問題。

法輪功是1992年5月13日,由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從中國東北的長春市傳出的。到1999年4月25日,傳出近7年,不僅傳遍中國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還傳到香港、澳門、台灣,及全球許多國家和地區。

1996年11月,第一屆國際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北京舉行,來自14個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與會。我參加了這次國際法會,並與台灣法輪功學員分在一個組進行交流。

因此,處理法輪功問題,除了涉及如何對待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外,還涉及如何對待香港、澳門、台灣的法輪功學員,如何對待美國等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

還涉及如何對待香港特區政府、澳門特區政府,如何對待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如何對待美國等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政府。

第二,尉健行是七位中共政治局常委之一。

第三,尉健行是二十二位中共政治局委員之一。

第四,尉健行是七位中央書記處書記之一。

第五,尉健行是分管中央政法委的中共政治局常委。當時的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公安部長賈春旺等,都是尉健行的部下。

尉健行看過我送給他的三份材料後,將它們交給中紀委副祕書長彭吉龍。這是彭吉龍親口對我講的。彭吉龍是尉健行所有文字的最後把關人,是尉健行最信任的人之一。

從1998年11月22日左右收到我的信,到1999年4.25事件發生時,長達5個多月,尉健行對我送給他的三份材料沒有表達任何反對意見,對我修煉法輪功沒有表達任何反對意見。不僅如此,在4.25事件發生前九天,1999年4月16日,我還參加了尉健行在全國紀檢監察法規工作會議上講話的起草。

最高層的五大信息說明什麼?

上述情況透露出當時中共最高層對待法輪功的信息至少有以下五點:

第一,至1999年4月25日,中共政治局常委會從來沒有開會討論過法輪功問題,更沒有得出必須全盤否定法輪功、戰勝法輪功的結論。

我送給尉健行的「135名法輪功學員聯名致江澤民的信」,是1998年8月底寫的。聯署人包括中紀委監察部第七紀檢監察室副局級官員葛秀蘭等。如果江澤民收到這封信後在中共政治局常委會上對法輪功問題提出否定性意見,尉健行肯定會立即對葛秀蘭提出批評,並警告葛秀蘭,包括我,不得修煉法輪功。

但是,直到1999年7月20日,尉健行從來沒有反對葛秀蘭和我修煉法輪功。

第二,至1999年4月25日,中共政治局從來沒有開會討論過法輪功問題,更沒有得出必須全盤否定法輪功、戰勝法輪功的結論。

尉健行、羅干都是中共政治局委員。

第三,至1999年4月25日,中央書記處從來沒有開會討論過法輪功問題,更沒有得出必須全盤否定法輪功、戰勝法輪功的結論。

尉健行、羅干都是中央書記處書記。

第四,至1999年4月25日,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從來沒有向尉健行匯報全盤否定法輪功的調查結論。

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發出《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以祕密方式,深入調查、搜集法輪功「違法犯罪」的證據。

但是,據我了解的情況,到1999年4月25日,雖然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對法輪功問題進行了長達9個多月的調查,但是,沒有發現法輪功的所謂「違法犯罪」證據。

不僅如此,1993年8月24日,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接受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的邀請,專程為原公安部長王芳治過病。從公安部到全國各地公安系統,有很多警官修煉法輪功。

到1999年4月25日,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從來沒有向尉健行提交全盤否定法輪功的報告。

第五,至1999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委員會也沒有討論過法輪功問題,更沒有得出必須全盤否定法輪功、戰勝法輪功的結論。

這五大信息說明:4.25事件發生前,中共最高層沒有對法輪功問題做全面、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

江澤民的決策豈能不荒謬?

還必須指出的是,至4.25事件發生時,江澤民從來沒有派人到中紀委監察部對法輪功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也沒有派人到其它一些中央和國家機關對法輪功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比如,公安部十一局副局長葉浩,外經貿部辦公廳官員張亦潔,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官員李海等,江澤民從來沒有派人找他們做過調查研究。

還必須指出的是,至4.25事件發生時,江澤民從來沒有對法輪功在香港、澳門的傳播情況,法輪功在台灣的傳播情況,法輪功在美洲、歐洲、亞洲、澳洲等許多國家的傳播情況做調查研究。

正確的結論只能在全面、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之後才能得出,這是一個基本常識。

但是,直到1999年4月25日,江澤民拋開上面提到的基本常識,對近在咫尺的中紀委監察部的法輪功學員,沒有做調查,對遠在港、澳、台及美、歐、亞、澳的法輪功學員,也沒有做調查,就匆匆忙忙、慌慌張張得出全盤否定法輪功、必須「戰勝法輪功」的結論。這樣的結論豈能不荒謬?

直到1999年4月25日,江澤民從來沒有指示中共政治局常委會、政治局、中央書記處、中央委員會調查研究法輪功問題。江澤民繞過這四個組織,一拍腦袋,就得出全盤否定法輪功、必須「戰勝法輪功」的結論,並利用自己集黨政軍最高權力於一身的強勢地位將這個結論強加全黨。這樣的結論豈能不荒謬?

中共取締法輪功的決策過程是:先有江澤民「戰勝法輪功」的結論;然後,根據這個結論找證明這個結論正確的所謂證據(凡是說法輪功好的,一律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凡是說法輪功不好的,無論怎麼造假,一律如獲至寶);最後,根據這些所謂的證據,作出取締法輪功的決策。

論點是錯的,論據是錯的,以這樣的論點和論據為基礎作出的決策,豈能不荒謬?

法輪功學員4.25上訪何錯之有?

1999年4月29日,中紀委有關領導向我傳達江澤民「戰勝法輪功」的信。當時我的感覺是:江澤民可能不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為了讓江澤民了解法輪功的真相,1999年5月7日,我寫了致江澤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國有百利而無一害》,談了法輪大法的六大好處:

第一,只講奉獻,不講索取;第二,在祛病健身方面有奇效;第三,非常重視心性修煉,對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作用;第四,實行鬆散管理,不干涉國家政治;第五,促進了中外傳統文化的交流,客觀上已成為人類進步事業的重要因素;第六,揭示了許許多多科學的奧祕,是真正超常的科學。

這是23年前我對法輪功的認識。23年後的今天,我修煉法輪功已經26年,在國內經歷了15年多的迫害,到美國已經7年多。經歷了從最高層到最底層,從國內到國外,從失去一切自由到獲得完全自由的磨鍊之後,我仍堅持認為,上述我對法輪功的認識是正確的,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

23年前,法輪功學員為「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功上訪,沒有錯。

更具體地說,4.25事件發生前5個月,我親自給尉健行送信反映過法輪功問題。鑒於尉健行的多重身分——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中央委員、中紀委書記,我等於提前5個月,向中共政治局常委會、政治局、書記處、中央委員會發出了警報,希望中共最高層重視並妥善解決法輪功問題。

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對於客觀存在的問題,我反沒反映,是我的責任;我反映了,有關領導管不管,是有關領導的責任。這應該是常識。

4.25事件發生前8個月,135名法輪功學員聯名寫了致江澤民的信,向他反映過法輪功問題。但是,在長達8個月的時間內,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對這封信根本沒有重視,既沒有說是,也沒有說不是,沒有任何回應。這是法輪功的錯?

4.25事件發生前,江澤民沒有主持召開過一次中共政治局常委會會議、政治局會議、中央書記處會議、中共中央全會,研究法輪功問題。這是法輪功的錯?

1999年4月25日,在長時間接連不斷向江澤民寫信反映法輪功問題無效的情況下,在天津發生特警毆打、非法抓捕40多名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下,上萬名法輪功學員不得不到中南海和平上訪。這是法輪功的錯?

當時,法輪功學員提出三點訴求:第一,立即釋放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第二,允許法輪功的書籍公開出版發行;第三,為法輪功學員提供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

當時的台灣、香港、澳門,以及美國等許多國家和地區,第一個問題沒有發生;第二個、第三個要求,當地政府都做到了,都不是問題。法輪功學員提出這三點訴求,何錯之有?

4.25法輪功學員上訪一整天,沒有標語,沒有口號,沒有演講,沒有大聲喧譁,沒有影響正常的交通,沒有任何過激的言行。在得知天津法輪功學員已經獲釋後,撤離時,地上連一片紙屑都沒有留下,連警察丟的菸頭都被法輪功學員撿走了。如此和平、理性的上訪,何錯之有?

4.25事件發生的最大內因是什麼?

內因是萬事萬物發生、發展、變化的根本原因。

4.25事件發生前,江澤民作為中共黨政軍最高領導人,有一切便利條件,即時了解並妥善處理法輪功問題。但是,在長達七年的時間裡,江澤民能夠做、應該做、必須做的事,他沒有去做。這是4.25事件發生最重要的內因。

正是江澤民的嚴重失職,才導致了4.25事件的發生。問題出現後,江澤民不是反躬自省,主動承擔責任,認真調查研究,妥善解決問題,而是倒打一耙,不僅全盤否定法輪功,還要「戰勝法輪功」。這豈不是錯上加錯?

結語
1998年一整年我就出了一次差,我本人的意願是很想到外面多走一走、看一看的。中紀委領導安排我外出調研,事先做了周密的計劃,整個行程都安排好了,中紀委領導的本意也沒有想到讓我出差三天就回北京。然而,好像冥冥之中有某種特別安排似的,使我有機會給尉健行送信反映法輪功問題。

而這次我親自給尉健行送信,似乎提前5個月,為揭穿江澤民的謬論作好了準備。

在江澤民提出「戰勝法輪功」23年後的今天,法輪功已洪傳到五大洲的110多個國家和地區,歷史的發展也證明了江澤民當年的荒謬。

23年來,法輪功學員已在全球幾十個國家和地區的法庭上控告江澤民。21萬名法輪功學員實名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

等待江澤民的,可能只剩最後的大清算了。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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