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批秘密监察法例漏洞

【新唐人】在香港创下423 项建议修订纪录的秘密监察条例草案,一直被外界批评立法匆忙及漏洞太多,且有诸多违反人权之处。在香港立法会星期三恢复第二次审读条例草案的前夕,本台专访了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请看本台记者的详细报道。

对《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素有研究的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指出法例有七大漏洞,包括挑选法官涉及政治审查,公共安全定义模糊,以及行政长官滥权等。他说,有关秘密监察的独立监察体系应由法院完成,但政府却挑选3至6人的法官小组去审核,人选已涉及政治审查,而负责监察的专员也由行政长官批准,全属黑箱作业。

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法官也是他自己选择,专员也是他们自己选,立法会也不能过问,全部在暗处进行,你说有什么事情你不能滥用呢?

条例草案订明政府可以公共安全为由提出监听申请,但“公共安全”的定义模糊,议员提出剔除23条因素,又被拒绝写入条文。

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如果23条不能够在法例中排除,变成23条都没有立,就拿了23条的执法权。他不会定义怎样罚你,他就用很含糊的概念,用23条的概念去窃听。

涂谨申又指出,条例不能用于监管中共国安、公安等部门到香港窃听;对没有获得授权的违规监听,没有订立罚则;另外,条例禁止香港公务员监听,但却列明特首以及司、局长具有豁免权。

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这是双重漏洞,既无违法,又没有罚则。

他还特别指出,政府还通过今次立法,禁止法庭盘问有关秘密监听的事宜,对香港司法制度造成冲击。

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彻底改变了对无辜的人可以用合理的方式盘问而不会有一些事情不能问的情形。今次却设了一个限,变成对辩方较为不利,对于整个社会有时会透过法院揭发一些滥权的机会,等于没有了。

涂谨申提醒市民,法例对任何人都会造成影响,市民有可能成为政府监听的对象而不知情,他呼吁市民关注条例侵犯人权的问题。

新唐人记者梁珍在香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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