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晓康:我们的“七仙女”

去年秋天王友琴来邮件,说她要编《文革受难者》第二集,问我能不能写写严凤英之死,收进这个集子,我回复道:

关于严凤英之死,我偶然跟刘晓波谈起,他也要我写出来,前几天还来催过。我至今不敢动笔,是因为没有想好怎么处理这个题目,只想好了文章的标题:《我们的七仙女》,可是──

“七仙女”竟被开膛剖腹,而且是当众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一个怎样疯癫、倒错的世道,才会导致这种惨剧?堪比中国古代凌迟剖腹,碎棺戳尸的阴惨之刑,昭然施行于二十世纪,现代中国人的常识、伦理底线哪里去了?

直接施暴者,是一个军代表,他的权力来源是什么,竟可以令他如此丧尽天良而不被制止?谁又应当负责并被追究?

“七仙女”今天是如何被平反、有被重新歌颂的?平反是如何绕过了这个惨烈的细节?而忘掉这个细节,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我无法下笔,是我面对不了这几个问题,我一动笔就心里发慌。我不能陈述完事实就了事,与其这样,我宁愿不着一字。

“树上的鸟儿成双对……”,这穿越了古与今、南与北、神话与现实、传统与当今、官场与市井的一曲黄梅调,无论后来被多少人反复咏叹了多少次,依然已成绝响,而严凤英这个“坠入凡间的精灵”,曾给中国民间带来的艺术享受,几乎空前绝后,是目下演艺界的“天王巨星”们无法企及的。一个艺术家,在承平时期可以家喻户晓、名满天下,一旦世道沦丧,或可遭遇常情无法想像的恐怖之境。一个艺人(江青)升天,气焰万丈,则普天下的艺人均成另类,或入狱为囚,或揪斗致死,或忍辱自尽,活得出来的寥寥无几,然而身受戕害之剧烈,无人甚于严凤英。无疑,这不是一个“黄梅戏巨星”个人的荣辱沉浮之道,这是制度性的问题,但又不尽然,严凤英惨剧所映射的解读空间和涵义,早已溢出这些范畴。

严凤英丈夫对妻遭残杀的叙述

八十年代我因采访书写的缘由,闻听过无数文革惨祸,可是严凤英的遭遇,还是让我听得喘不来气。那是一九八八年岁尾,我带《五四》剧组南下,首站直奔安徽,目标是两个安庆人:刚刚找到墓冢的中共首任总书记陈独秀,蒙冤二十年的“七仙女”严凤英。十二月十八日记载:“中午一时抵合肥,住炮兵学院。晚上与导演去找王冠亚(严凤英丈夫),未遇。”十九日记载:“下午再去王冠亚家谈严凤英事件。极惨。严吃安眠药自杀后,被剖腹。”我从当年的采访记录里,也找到了王冠亚的口述,有两页,第一句便是:“严凤英六八年去世,已二十年了。”

王冠亚的大致陈述是:为追究六四年“天津黑会”反江青,六八年四月五日《红安徽》报点了严凤英的名,省艺校造反派就来逼供,她一天没吃饭,态度很硬,说柏龙驹、王少舫也去了嘛,却在这时王少舫贴出一张大字报,对严上纲上线,她非常伤心,说最好的朋友怎么也讲这样的胡话。四月七日她在家写了一夜,反驳王少舫,又曾去找柏龙驹为她作证,遭到婉拒,她气极。当夜,王冠亚被严凤英哭醒,发现她已服了大量安眠药、留了绝命书。以下直接引述采访记录:

“我把医生找来,又去找军代表,但他来了以后还想搞口供,严还是讲自己不会反党,边讲边哭,他们还不让医生进来。我去借板车,送到医院,第二天(四月八日)早上五点钟死了。军代表马上要牛鬼蛇神表态,谁也不能流眼泪,说严凤英自绝于人民,后来为了转移视线,说严肚子里有发报机,要开肠破肚,我几乎要疯了,要我签字,我不干,我走后,听说当众将严开膛,用开刀的斧头大开膛,从胸骨一直劈到耻骨,把肠子翻出来,找出一百多粒安眠药,又拿去化验。军代表在现场。”

我至今还记得王冠亚的样子,瘦弱、清瘦,一脸不甘吞忍的哀怒。虽然一九七八年严凤英已被平反、一九八五年他也撰写出版了传记文学《严凤英》,一九八六年还在安庆树起了一座严凤英汉白玉雕像。这一切,算是还了严凤英一个公道了吗?只有王冠亚知道,九泉之下的严凤英,要的是一个公正。

别说八十年代末期,直到今天,文革仍然是禁区。中共不准人民再深究一步,于是,邓小平审判并监禁“四人帮”,也在全国逮捕各地的造反派头头,这么一场清算,就变成是他们自己报了私仇。这里缺的也是一个公正。

杀戮现场指挥:军代表刘万泉

又二十年过去了,王冠亚还是没有放弃。最近我在网上竟又找到他的一篇文字,恰好拿来跟当年我的采访记录对照,关于“开膛破肚”的事实,这篇文字鱲述得很详细,列录如下:

“严凤英死后不到一个小时,剧团的领导就赶来了,任务只有一条:严凤英之死有不少疑问,有人检举她是国民党特务,是奉了上级命令自杀而死的,所以要剖开她的肚皮挖出她的内脏,检查她肚子里的特务工具!医生也不同意开,他们只会按医疗的方法开,而这是公安部门刑侦的技术,他们没学过,不会开。而领导讲,现在不是治疗的问题!

“他们开刀时,红梅剧团派了四个人在严凤英身边监视,‘屁派’一个男造反派头头,‘积派’一个女造反派头头各站两边,上方站的是‘革命干部’,下方站的是那个军代表刘万泉。医生用手术用的小斧头从咽下砍起,向下一根肋骨一根肋骨地砍,然后把内脏拉出来,剖开,找他们听到检举的所谓‘发报机’、‘照相机’……等‘特务工具’当然一无所获!只查到一百多粒安眠药片!当劈到耻骨时,膀胱的尿喷了出来,那个军代表悻悻地说:‘严凤英,我没看过你的戏,也没看过你的电影,今天我看到你的原形了!’可见得他的‘阶级仇恨’是多么深!”

当年王冠亚并未对我提起那个军代表的姓名,在这篇文章里,这个名字出现了:刘万泉,一个军队俱乐部主任。

王冠亚写道:“我倒不是为江青开脱罪责,一般讲,严凤英之死是江青的文化专制主义所害。但是,江青委实没到合肥来!更没有介入安徽省红梅戏剧团的文化大革命,直接责任是谁呢?那些斗过严凤英,诬陷过严凤英,尤其是整过严凤英的人,没有一个敢承担责任,那个刘万泉还被评为‘活学活用的学习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保护起来了!党为他承担了责任,他却丝毫责任也不承担。后来,我们一位杨同志去问他,为什么把严凤英往死里整?他说:文化大革命是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发动亲自领导的,要向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开火,在安徽在剧团不整严凤英,整老鬼呀!他理直气壮推得一干二净,一点责任也不承担。”

王冠亚这段话,真叫我对他刮目相看!

中国人是毛氏大厮杀的同谋

至此,严凤英惨案已触及文革被隐讳的多个侧面。对中共来说,投鼠忌器,否定文革但不能“砍旗”,最大的元凶毛泽东必须赦免。公审林彪“四人帮”,也许是一个很不错的策略,往上可以遮拦住毛泽东,往下则可赦免这场血腥民粹运动的绝大部分暴民,掐头去尾取中段,像极了一勺红烧鲤鱼,结果是赢来政权、又得民心,从此江山底定。否则,追究“响应伟大领袖号召”者之罪,如何摘得出来那个号召者呢?依照政治学的常识,特别是韦伯的学说来分析,文革这样的“全民疯狂”,乃是“奇里斯玛”(Charisma)型领袖与拥戴民众的一场“共谋”,颇有法国大革命的诸多特征,甚至也很接近纳粹德国全民追随希特勒迫害犹太人的那种“同谋”性质,这正是中国人难以彻底反省文革的原因。在一定意义上,中国人至今默认中共袒护毛泽东,是在媾合一次新的同谋。亿万文革参与者内心的不干净,乃是这次同谋的心理基础。而邓小平及其继承者,其实谁也没有赦免,他们只是赦免了罪恶;他们也没有为这个民族找回丝毫公正,仅只如王友琴所言“遗弃了受害者”。

严凤英死于构陷、出卖、绝望。文革这场“古罗马斗兽场”式的全民大厮杀,演绎的不是什么阶级斗争、路线斗争,而是人性的所有丑恶、所有人的人性龌龊。王少舫演出“董永出卖七仙女”的一幕,是把严凤英推下悬崖的最后一击,《天仙配》这个神话,就被现实永远玷污了,于是,在严凤英身后的世界里,你越是赞扬黄梅戏这两位老搭档舞台合作的天衣无缝,便越是衬托了人间背叛的不道德和沉沦深度,而那些严凤英传记性的广播剧(特等奖)、电视剧(飞天奖),还有“严凤英、王少舫舞台艺术研讨会”等等,皆不免流于苍白和刻意躲避残酷真相的虚伪,即使有王冠亚的亲自参与,也无补于事。

军代表执政将无法无天最大化

施暴者这个角色,在严案中举足轻重,他施行了一场可怕的私刑。文革的整个前提也许无法改变,人人自危、互相践踏的大环境也在所难免,甚至受害者也只能承受出卖、构陷等不义之举,但是,假如一九八六年春派驻安徽省黄梅剧团的军代表是另一个人的话,严凤英死后被“开膛破肚”的几率,几乎可以降低百分之九十九。这个骇人听闻的暴行,基本上是一个“拉大旗作虎皮”的私人性的为所欲为,一种泄欲、意淫的兽性的病态发作。我们痛定思痛,怎可不去厘清一下这种屠宰场和屠夫出现的机制呢?不错,毛泽东的“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乃是这机制的龙头,但文革之前老毛的头上已经没有一根头发了(无法无天),文革几乎就像他摇身一变成了孙猴子,拔根汗毛“噗”地一吹,变出无数的小孙猴子来──文革将毛泽东的“无法无天”最大化了,全国各个角落里雨后春笋般地生出无数个“小毛泽东”来,每一个都在他(她)的封地里称王称霸、草菅人命。这个“最大化”的机制,却是无人认真研究过的。如果简单一点的描述,就如同全国最高法院将死刑核准权,一次性地批发给各省各地、各行各业、各门各派的各层级的无数头头脑脑,那么,中国不就成了一个大屠宰场了嘛!文革中握有生杀大权的人,有哪几类?我们只需问,取代瘫痪的党政系统功能的是谁,便一目了然。有两类是无需质疑的,一是群众派别的头头们,他们甚至可以发动地区性的内战;另一类便是各地军区、野战军派出的军代表们。

所谓“三支两军”,至今仍是文革研究的一个盲区,几乎无人涉猎,恐怕连最简单的大事记和基本资料都还没有。这个可以称为“军代表执政”的时期,虽然不过是“全国军管”的别称而已,但它跟世界上的许多“军政府”不一样,尤其以毛泽东的绝对权威,并无失权之虞,无需林彪的“保驾护航”。林彪集团及其所控制的全军,在更大程度上,是一个造神工具,其最大功能是无限强化毛泽东的“奇里斯玛”色彩,使“一句顶一万句”变成无可怀疑的信条,变成“精神原子弹”,此乃这场现代迷信的基石所在。因此“军代表”们的职能,很像欧洲中世纪的教士,处心积虑于识别、折磨并消灭异端者;严凤英惨案又惊人地相似于那个时期的所谓“女巫迫害”:十六、十七世纪西欧曾坠入一个疯狂迫害异教徒、“魔术师”的时代,宗教裁判所的惩罚酷刑计有砍手、剁耳、烙刑、笞刑、浸泡、锁绑、监禁、罚款、放逐、卖为奴隶等,死刑大部分是绞刑,还有斩首、溺死、裂刑等,然后焚毁尸骸,对“巫师”特别是“女巫”则直接烧死在火刑柱上,意谓“防范巨毒”。严凤英已经死了四十年,至今并未唤醒中国人:我们尚未走出中世纪。

(苏晓康:中国八十年代报告文学重要作家,电视剧《河殇》总撰稿人,一九八九年流亡美国。)

--转自《开放杂志2008年1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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