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主人士王荣清被当局重判六年

【新唐人2009年1月8日讯】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召集人王荣清被中共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一案,1月7日早上在杭州中级法院开庭宣判,王荣清当庭被宣告“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成立,判决六年徒刑。

王荣清案于1月7日上午9:30分在杭州市中院第四号庭开庭,浙江维权人士邹巍参加了旁听,法官在庭上宣读了判决书,整个宣判过程只有15分钟,庭上没有给予王荣清发言的机会。 对于判决结果,邹巍说:“宣判声刚落,我就对王荣清先生讲,我说老王要挺住、要上诉,他朝我挥了挥手。我想他可能是对现行司法体制不抱希望,因为一个司法体制他会把民主认定为有罪,那么,这样的司法体系可能上诉和不上诉对王荣清先生来说都是一个样的。”

现年67岁的王荣清于1998年与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共同建立了中国民主党。王荣清因长期从事民主运动多次被抓。2004年11月,他因起草政党法草案被捕。2005年因与王东海、王富华发起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为狱中成员及家属进行募捐活动,被当局监视居住六个月。2006年8月24日,又因“涉嫌煽 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刑事拘留。王荣清的弟弟王荣跃表示王荣清只是发表的自己言论不该获罪:“他被判刑六年,今天上午宣判的,我觉得王荣清是没有罪的,他仅仅是写了几篇文章,想组成个政党。我真的感到很遗憾。”

曾经被当局同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8年的浙江民主党成员毛庆祥说,王荣清所做所为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范围:“他为大家做的事情,为民主运动,争取自由运动做了很多事情,功不可没。这种事情本身都是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做的,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范围,当局给他定罪给他判了六年,而且还说是宽大处理,我们觉的这个判决很可笑。”

08年四川发生5.12大地震后,王荣清和其他民主党成员积极参与赈灾捐款活动,因此遭到当地公安多次约谈。08年6月25日,他被杭州当局拘捕,7月底,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他。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李心惠 、楼兰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