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遇难学生家长代表何洪春被正式起诉

【新唐人2009年3月2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海蓝报导)四川省地震重灾区,北川县遇难学生家长代表何洪春,被当地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正式落案起诉,目前案件进入起诉阶段,审讯日期未确定。

原代表曲山镇小学、后被选为北川县遇难学生家长代表何洪春,自去年9月27日,因涉嫌组织家长到保险公司抗议,被公安拘捕后,家属近日得知何洪春将被法院正式起诉

据何洪春姐夫张先生向本台表示,周五早上,他向北川县检察院查询案件情况,起诉科曹科长口头通知他,检察院把所有材料送至北川县法院,准备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作起诉,法院已受理案件,估计本月底或4月初开庭审讯。他说:“起诉科的曹科长今天说,我们还想取保候审,他父亲病危,但他说这几天材料已送到人民法院,也就是说他己经被起诉。”

张先生引述北川县政府有关官员曾说,何洪春案件在特殊时期发生,需要特殊处理,但国家没有发指令,要求特殊处理地震案件,也不应超出法律程序。

张先生还说,何洪春由被捕至今,家人没有接过公安局正式通知书,北川县公安局10月29日口头通知他被逮捕,按照法律,法院应该在3个月内提出起诉与否,但检察院把何洪春案件材料,两度发回公安局再调查,案件拖延至今,他已被关押接近半年,期间,家属没有机会探望,只有透过律师处理案件。

何洪春代表律师戴国章表示,按照起诉程序,法院应该把起诉书副本给家属,但家属及律师尚未收到。现阶段未开庭,没法看见起诉方的证据,他没法评估案情,不过,如罪名成立,何洪春将判刑五年以下。他说:“现在办案机关要起诉,那是代表国家的起诉权,至于具体案情,要到法院开庭才看见全面的证据,律师在这一阶段 不好评估。”

北川县人民法院一名职员表示,周四已接获检察院送来何洪春案件的有关材料,法院巳提案,大约在个半月内审理案件。她说:“他是何洪春,他被起诉,是检察院送过来的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上庭日期我们不清楚,是刑检人员在办,不可能,检察院巳把案件送过来,怎可能退回去。”

据其姐夫张先生透露,何洪春自去年八月起,替外甥遇难女儿申诉,被曲山镇小学及幼儿院遇难学生家长,推举为代表,当时有八名代表。其后九月,由北川县政法委张中凯,与北川县政府、教育局、公安局领导,及保险公司代表,一起召开协调会议,并选出九位家长,代表北川县十多间学校及五百多名家长,争取有关保险赔偿,何洪春被政府选为代表。而十多间学校包括,北川中学、曲山镇小学及幼儿园、陈家坝中、小学,及禹里乡学校等。

据了解,何洪春被拘留后,北川县公安局曾在10月14日,于擂鼓镇举行“打击个人刑事犯罪审判大会”,有目击者指,何洪春被押往现场,及游街示众。

汶川大地震中,北川中学两座教学楼倒塌,三千多名师生中,约一千七百人遇难。曲山镇小学两幢三层高教学楼倒塌,有五百多名学生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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